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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情况汇报

来源: 政务工作总结 
    人民政协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加强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对于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几年来,县委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发[XX]5号、*委[200*]**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政协搞好自身建设、积极履行职能,使我县政协工作顺利开展,政协事业得到新的发展。现根据市委专项督查的有关要求,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情况
   (一)深化学习宣传,深刻认识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为党的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政协的地位将进一步体现,作用将得到进一步发挥。年初,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发[XX]5号文件《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重要部署。《意见》深刻阐明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规定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肩负的历史任务和工作原则,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程序和机制,明确了搞好人民政协自身建设的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人民政协领导的要求,为人民政协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www.ZoNGjIEFanWen.cOm《意见》颁发后,县委进一步提高了对加强政协工作、发挥政协作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形成了以《意见》精神为指导,加强对政协工作领导,支持政协履行职能,推进政协事业发展的共识。根据县委的要求,县政协组织全体政协委员广泛开展学习《意见》活动。政协常委会举行专题学习会,对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正确把握政协工作方向,加强政协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水平和成效,进行深入的讨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当前,全县一个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支持、促进政协工作顺利开展的氛围正在不断浓厚。
   (二)加强党的领导,把政协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县政协恢复以来,县委高度重视县政协工作,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关心、组织上保证、工作上支持,努力促进人民政协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县委常委会每年定期听取县政协党组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协工作的重大问题。县委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加强政协有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对政协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把政协工作摆上应有位置,并明确一名领导负责联系政协工作和本系统、本单位的政协委员,行文确定乡镇(街道)的党群副书记为基层政协工作联络员。县委书记负责联系政协工作,经常到政协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听取意见。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全体会议均邀请县政协主席列席。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重要会议,都邀请政协领导或政协专委会负责人参加,以便于政协能全面了解和掌握区情政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县委还要求政协委员所在单位,大力支持委员参加政协各项活动,并吸收本单位委员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为委员知情参政创造良好条件。
   (三)坚持政治协商,努力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始终坚持政治协商在党委决策前、人大通过前、政府实施前的原则,不断拓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渠道和形式,切实做到集思广益,实现“多谋”与“善断”的辩证统一。县委、县政府对一些重要人事变动、重大政策制订、重要工作部署、每年的政府和两院工作报告,都要事先征询政协的意见,有时还专题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去年底,县委、县政府领导就区“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制定,与政协常委会进行专题协商讨论,听取意见建议,使之更好地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体现**特色。今年五月份,县委副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专门到政协听取对贯彻中发[XX]5号文件精神,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县委、县政府领导每年都出席政协的全委会,与政协委员一起参加讨论,出席大会发言会,听取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共商改革发展大计;经常参加县政协组织的各类联谊活动,支持和鼓励政协不断扩大对外联系与交往。县委、县政府还注意引导政协围绕全县的中心工作,抓住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几年来,县政协开展了加快发展海运业、推进农渔民职业技术培训、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城区经济、加强城区管理、发展农家乐、推广农村沼气等重点课题调研,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四)接受民主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
   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民主监督直接反映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对于促进党和政府落实方针政策,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县委、县政府及其各部门重视和支持政协开展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有关工作,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区属20多个部门单位邀聘了40多位政协委员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并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商讨工作,听取意见县属各部门能定期与政协专委会进行工作联系、沟通,并邀请专委会开展一些专项视察。几年来,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县政协委员对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视察,如文明城市创建、职业教育、工业园区建设、企业环保、无公害蔬菜生产、农村老龄工作、全县反腐败斗争、水利设施建设、康庄工程和环岛公路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食品卫生、农村房地产开发等等;对工商行政审批工作和公安派出所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县委还要求各职能部门定期举行区情、政情通报会,及时向政协全体委员、常委会议、主席会议、专委会介绍全县经济运行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通报重要工作的进展以及各界群众关注的有关问题的解决情况。几年来,全县共有20多个部门,分别通过各种渠道向县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政协通报介绍政情,接受委员们的咨询和评议。
   (五)抓好政协建议案、提案和重要社情民意信息的办理落实
   政协建议案、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是政协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是委员建言献策的重要载体。县委、县政府重视政协建议案、提案和重要社情民意的办理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几年来县政协共报送建议案和重要调研、视察报告近30份,递交提案363份(包括重点提案17份),反映社情民意100多条。对县政协提出的一系列重要建议案和调研报告,县委、县政府进行认真研究,有的向县政协作专函答复,并把重要的意见建议纳入了县委的决策和政府的工作计划。对政协委员日常反映报送的重要社情民意,县委、县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区领导及时作出批示,落实有关办理单位,明确办理要求,加强督促检查,以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改进工作。对政协的提案办理工作,坚持从强化领导、规范程序、跟踪督查、狠抓落实上着力,使提案的办复率达到百分之一百,提案的落实率逐年提高。提案办结后,县政府办公室专门向政协常委会通报了提案办理情况。为规范各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县政府根据省、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订印发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则,对提案的交办与承办、办理与答复、督查与总结等作了具体规定,使提案办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区人事劳动、教育、建设、海洋与渔业、公安、卫生等单位,也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订了办理细则,对承办提案的科室和承办人提出了具体要求。去年,县政府还采纳县政协《关于做好县政协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提案办理领导负责制,实行重点提案区长领办制,综合性提案县长归口负责制,一般性提案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县委县政府及区属部门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极大地调动了政协委员的积极性,使政协提案数量进一步上升,质量进一步提高。
   (六)落实“三化”要求,构建有利于政协履行职能的良好机制
   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是更好地发挥政协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支持政协更好地履行职能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省、市政协工作会议后,县委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适时召开了全县政协工作会议,对加强新形势下我县人民政协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对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政协履行职能、推进政协工作“三化”建设提出新要求。同时,县委根据省、市委的政协工作“三化”建设意见要求,在全面调研,综合听取县政协、各党派和各界人士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的意见》。县委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县政协工作“三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规范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和程序,为今后全县政协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政协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会后,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县委的《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政协工作制度,主要有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协商制度,重要问题的通报制度,重要会议的列席制度,有关工作的调研考察制度,监督视察制度,政情交流制度,对口联系制度和政协建议案、提案、社情民意的办理及反馈制度,从而有效的促进了县政协各参加单位、全体政协委员职责的履行和政协各项工作的开展。
   (七)重视和支持政协加强自身建设,改善政协的工作条件。政协的自身素质是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县委非常重视和支持政协的自身建设,经常给政协党组出题目、提要求、下任务,指导政协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更有效地履行职能。在县委的领导下,县政协党组切实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根据县委的要求,不断加强县政协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学习为先导,努力提高委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常委会、专委会、全体委员和机关干部等各个层次的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经常进行;贯彻落实县委“三化”《意见》要求,重新修订完善了县政协全体会议工作规则、常委会工作规则、专委会工作通则、主席会议工作规则、提案工作规则、委员视察工作条例、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规定和加强常委会建设意见、发挥委员作用意见等重大工作制度和机关工作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政协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和正常运作。县委十分重视政协组织干部配备和委员力量的充实。三届政协恢复运转以来,不断加强常委会、专委会和政协机关的力量,对因为人事变动造成的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和委员的缺位,通过民主协商,及时调配充实。县委对政协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与党政机关干部一视同仁,通盘考虑。政协恢复以来,选派若干名干部先后分别参加了市、区各个层次的党政干部培训;在原来基础上,XX年又为政协增配办公室副主任一名,专委会专职副主任一名。县政府及时为政协租借办公用房,拨付经费,购置车辆,增添必要的办公设备,重视政协工作条件的改善。
   二、存在问题共5页,当前第2页12345


   1、对政协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县政协恢复以来,在县委的领导下,各参加单位和全体委员,积极履行三项职能,为我县的三个文明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政协工作宣传不够,整个社会舆论对人民政协缺乏应有的关注。今年中央5号文件《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颁布后,学习宣传的力度不够大,各地对此反应不热。特别是有一些党员干部对新时期统一战线、人民政协工作的思想认识未能达到应有的高度,工作未能摆上应有的位置。
   2、对县委的政协工作“三化”《意见》贯彻还有待于深化。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有序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渠道。去年,县委制定了《关于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意见》,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上还不够到位,虽然规范完善了一些工作制度,但在具体执行中还有差距。如何进一步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如何坚持情况通报、反馈制度,扩大委员的知政知情面,促进政协的民主监督;如何进一步规范、及时、到位地办理委员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切实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等等,还需积极探索,不断改进。
   3、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工作还需继续加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县政协恢复以来,我县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作用得到

进一步的发挥,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工作逐步加强,但是还有许多薄弱环节。开展与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政治协商,接受民主党派、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各项工作,还需不断规范和创新;对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力度还不够大,目前我县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的配备总体数量较少,总体比例也较低;民主党派的工作条件尚需不断改善。
   4、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还不尽人意。政协机关是直接为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服务的机构,也是政协工作的一个综合性平台。政协机关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政协的总体工作质量。县政协恢复以来,虽然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力量不断得到加强,但是总体上看,组织部门在为政协机关配备干部时,存在一种“安排老干部”倾向,机关干部年龄结构不尽合理,机关缺乏生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交流不够。这些都不利于政协工作的开拓、创新和政协事业的发展。
   二、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大学习宣传中央5号文件精神力度,进一步形成有利于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中央5号文件集中概括了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关于人民政协事业的重要论述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对人民政协事业的新思想新要求,是指导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要大力学习宣传中央5号文件精神,使全县上下特别是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形成坚持、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推进人民政协事业的共识,进一步形成促进人民政协工作创新、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切实把中央的意见精神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不断加大对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力度,促进政协组织在“三个文明”建设中更好的发挥作用。建议把党的统一战线、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和业务知识纳入对党政干部的教育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全县党政干部的统一战线、政协工作的理论政策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建议县委在今年政协换届前对全县深入学习宣传中央5号文件再作具体的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建议县委中心学习组组织一次专门的学习,发挥示范作用。
   同时要大力宣传政协委员履行职能的优秀事迹,宣传各部门单位关心支持政协工作的实际成效,激励先进。
   (二)继续落实县委《意见》,进一步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要把县委《意见》落到实处,切实把推进政协工作的“三化”建设,支持政协充分履行职能,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对政协工作的研究部署,不断总结经验,不断解决政协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继续完善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有关制度。
   继续把政治协商纳入县委、县政府的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决策前和决策实施过程中要与政协及时协商,县政府有关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可视情邀请县政协领导和相关专委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根据全年工作要点,每年及时安排协商课题,尽可能做到有序协商。
   继续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县委、县政府对政协全体会议汇总的协商意见、政协常委会或主席会议的调研报告或建议案、视察报告,要及时研究,并将采纳情况和办理情况适时向政协反馈。对专委会的调研、视察报告和政协办公室提供的重要社情民意信息,县委、县政府领导要予以重视,及时批转区有关职能部门,并予以反馈。
   继续完善情况通报制度。在继续坚持做好定期向全体政协委员通报区情政情的同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一年内能参加一次政协常委会,县委、县政府要每年安排几个区属部门向县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对在基层的政协委员,对他们列席相关部门的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活动也要作出相应的规定,切实赋予他们知情、议事、问政、监督的权利。共5页,当前第3页12345


   加强对中共党员政协委员和部门聘请的监督员的管理。一是组织人事部门要将区属党政、事业单位中的党员政协委员和领导干部政协委员的履行政协委员职责情况列入其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二是对区属有关党政部门聘请的监督员队伍,区监察局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管理,对部门和监督员提出工作要求,改变其知情少、活动少、流于形式的被动局面,促进监督员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三)加大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工作力度,引导民主党派、党外人士通过人民政协平台积极参政议政
   坚持和完善区党政班子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制度。区领导班子成员要继续开展定期走访,参加活动,加强与民主党派的联系,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广交朋友,并就部署重要工作和解决重要问题征求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
   落实重大活动参与制度。县委、县政府的重大调研考察活动可视情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党外人士参加,以更体现党内外合作共事、参政议政的实质内容。
   进一步为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对党派成员做到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切实重视和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民主党派独立开展的重要调研、视察及党派内部的活动,要视作经常性工作,在经费上要给予保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可切块给统战部分配),且逐年有所增加。在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的民主党派成员,对其从事的政协工作、统战工作和党派工作,应计入其年度工作量,而不应作为其额外负担和贡献。
   进一步重视民主党派的意见、建议的办理。民主党派提出的提案和撰写的大会发言及提供的社情民意,都经过调查研究和思考,有的事关民计民生,有的事关社会稳定,有的事关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等问题,县委、县政府领导应特别予以关注,对特别重要的要给予批示,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和工作的落实,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过统战部、政协领导或直接向有关民主党派作出反馈。
   继续加强对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要把对党外干部和知识分子的培养、选拔和任用,纳入我县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确定具体工作目标,有步骤的实施。
   要建立和完善党外后备干部人才库;对已进入党外后备干部、知识分子人才库的人选,要加大培养力度,提高党外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积极做好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做到在研究干部工作时不忘党外干部,调整班子时不忘配备一定比例的党外干部,对经过多年培养,政治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党外干部要按照文件规定合理任用。
   (四)及早统盘考虑政

协换届工作,重视和支持政协干部队伍建设
   1、要重视新一届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政协委员是政协组织的主体,政协委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决定了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和质量。要把提高政协委员的整体素质作为促进政协自身建设基础性工作。
   根据三届县政协恢复以来的工作实践和外地政协的经验,建议县委进一步扩充政协委员数量,使下一届县政协的委员人数约为区人大代表人数的**%左右(约在*至*名为宜),在委员调整时,保留一定的空余委员名额,以应对届中情况变化进行委员调整。不断扩大委员的履盖面,使社会结构变化中产生的新阶层、新行业在政协组织都有其界别代表人士,促进党委政府与政协各界别的联系。
   切实做好新一届政协委员的选配工作,保留和物色新一届政协委员时,要考虑其参加政协的政治热情、岗位表现及参政议政能力和责任感,因党外人士要占*%,要优先及早物色,尽可能把社会各界中的知名人士、知识分子、有一定资历的基层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吸纳进来,减少与上级政协委员、各级人大代表的交叉,切实把好进口关,确保委员队伍的素质。对综合素质高、参政能力强、履行职能实绩突出的老一届委员,尽管其工作岗位变动,建议从实际出发予以保留,总体上老一届委员保留比例以*%为宜,具体人选可由政协党组提出建议。
   充分发掘**作为重点侨乡的资源优势,建议邀聘有关**籍的港澳人士担任下一届县政协的特邀界委员,引导他们为**的繁荣和稳定,为**的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考虑到政协委员绝大多数是兼职,其参与政协工作有一个进入角色的过程,除加强培训外,届期内象人大代表一样,尽量做到少变动,以稳定队伍,提高素质,增强责任感。
   2、要重视政协常委会和专委会建设。政协常委会是政协组织的领导班子,常委会班子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政协工作的总体成效。建议在下一届政协中适当增加常委的名额,可以考虑下一步把团县委、区妇联、区科协的政协委员作为政协常委的扩充对象,充实政协常委会的班子力量。政协专门委员会是政协的基本工作机构,大量的工作是通过专门委员会来实施。因此,换届时配备专委会专职领导时,通过交流、选拔等措施,要将相对年轻,又从事过多岗位实践锻炼的,同时精神状态较好的同志充实到政协专委会来,各专委会专职领导在年龄结构上应形成梯队结构,以便每次换届时有一定数量的专委专职领导可以继任,不能全部安排老同志到政协来站最后一班“政治岗”。这样做,有利于从事政协工作的干部象其他部门一样相互交流使用,促进政协机关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利于政协工作的连续性。共5页,当前第4页12345


   3、要关心政协机关的建设。政协机关是政协工作的综合服务机构。首先要按工作需要明确编制。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因岗设人,领导干部职数是县委研究决定所为,要解决实有人数与原编制差异问题。其次要象其他部门一样加强经常性干部交流,纳入全县干部选拔、使用范围,调动政协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再次是逐步改善办公条件,随着人员的增加,适时增配工作用车,增加工作经费,以保障政协机关和全县政协工作的经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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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财务工作总结    永香县率先建立了县级招标投标中心,2011年以来,该县相继在22个乡(镇)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站,形成了县乡(镇)对接,覆盖全县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络。截止目前,该县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共办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377宗,交易金额90308.59万元,节约资金3994.38万元;办理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112388.70万元,增收8436.12万元。不仅在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从体制机制上预防腐败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该县的做法是:

  一、高位推动搭平台,整合资源建网络 

    XX年以前,永香县相继建立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这些中心的建立,为解决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腐败问题,促进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分散承办、多头监管、管办一体以及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缺乏监管等问题。为有效整合资源,建立一个平台统一、管理规范、县乡对接、覆盖全县的公共资源交易网络,该县按照"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廉洁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一是高规格"定调子"。于XX年6月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撤销各部门组建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设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心领导由县纪委监察局选调两名高素质、懂业务、善管理的同志担任。并规定全县2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必须进驻中心统一交易,从而奠定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基础。

  二是高要求"铺摊子"。针对乡(镇)村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缺乏监管等问题,于2011年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延伸到乡(镇),在全县22个乡(镇)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站。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为平台,下发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管理办法》,成立了乡(镇)长为组长,乡(镇)纪委书记、相关副乡长任副组长,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为乡(镇)小额建设工程、农村新农村建设、国有集体资产处置提供了"阳光平台" 。

  三是高标准"搭架子"。为使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建设达到较高水平,该县腾出800余平方米用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用房,分为办公区、交易大厅和评标区,筹资25万元建立五大系统,即网络监控系统、评标软件系统、多媒体投影系统、随机抽取系统和同步传声系统。保证了招投标的所有环节都可以在统一市场内完成,各个工作流程均实现了数字化、电子化管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达到"有机构、有场所、有制度、有人员、有公告栏、有公章"的"六有"要求,促进了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建章立制明规则,增强交易操作性

  健全的制度是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的有力保障,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建和交易过程中,该县始终把建章立制摆在重要位置,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科学规范的工作体系和操作规程,确保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

  一是建立健全了交易制度。制定了《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若干意见》和《永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永香县公共资源交易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等,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规定了公共资源交易范围、条件、工作流程以及监管部门职责、投诉处理、标后管理等要求,规范了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管理。 新世纪商网是您随身的商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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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明确了进场交易范围。下发了《永香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范围为: 2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交易;国有、集体产权或股权转让,以及社会公共资源经营权出让;列入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及超过规定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采购活动等。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交易范围为:2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和装修、市政、新农村建设、水利、交通工程等);3000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和XX元以上的各类服务费用;国有、集体和村组集体资产,包括山塘水库、荒山荒坡、土地承包、森林资源、房屋产权等的租赁、承包、出售、转让等交易活动。

  三是规范了人员监督管理。制订了《评标专家守则》、《开标、评标须知》、《开标、评标室管理办法》、《信息发布规定》、《监督人员守则》;完善了资质准入制、最高限额制、评标量化制、集体评标制、结果公示制和工作人员廉政"八不准"等六项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监督人员、评标人员和中心工作人员的行为。

  四是创新了交易管理方式。在操作方法上,为避免招标人之间相互串标围标,经历了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向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前资格预审向标后资格后审等过程;在评标办法上,为避免招标人泄密和投标人相互串标等问题,经历了有标底招标到采用合理低价中标过程;在交易程序上,根据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场所条件、交易标的大小不同,规定凡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交易;对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小额交易项目,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按照简易程序进行交易。比如该县螺溪镇镇政府一辆报废的小轿车估价5000元,通过公告和拍卖程序,最终以6500元的高价转让,增收30%。镇政府一栋圩棚出租估价每年5500元,通过公告和竞价,最终以每年6800元的高价出租。在交易范围上,由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拓展到林业产权交易、中小型水库经营权流转和国有集体资产租赁。如该县老营盘水库水面承租,历年议标最高租赁费为5.2万元,XX年进入交易中心竞拍,起拍价为16万元/年,成交价为50.50万元/年,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统一环节定程序,扩大交易透明度 如果本站资料能给你带来帮助,请您向身边的朋友推荐新世纪商网

  为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程序,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该县制订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及产权交易操作流程,并针对不同类别的交易项目,突出关键环节,严把交易程序关。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把好"三关"。一是把好"监督关"。由监察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立项、核准、告知、开标、评标及标后管理进行全程监督,对重点工程召开标前审查会集体审查;二把好"操作关"。为制止有些单位争取高概率抽签机会参加投标、不择手段到其它公司挂靠等现象的发生,制定《泰和县建设工程公开或邀请招标投标施工企业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由招标单位、城建、监察等部门对报名资格进行联合审查,并采取交纳保证金制度;三是把好"廉政关"。在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的同时,与建筑工程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并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使每项工程都成为"廉政工程"。 新世纪商网文章每日更新,永久免费浏览. 《1》《2》《3》《4》

  (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选择拍卖公司阶段,即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估价机构对土地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确定评估价格,再邀请有资质的拍卖公司参加报价,以报价最优拍卖公司取得经营性土地的拍卖权。第二阶段为确定起拍价阶段。由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发改委等部门综合考虑出让时的土地市场状况、拟出让地块的条件、政府产业政策和地价政策等因素,科学合理定出起拍价。第三阶段为拍卖阶段。由拍卖公司按照有关程序对经营性土地进行拍卖。XX年1月至11年8月来,该县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58宗,土地收益10.67亿元,有效遏制了资源配置领域的腐败。 

  (三)政府采购推行"三个制定"。一是制定《泰和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采购主体、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以及监督检查等内容;二是每年制定《政府采购目录》。对政府采购目录进行修订,逐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三是制定部门预算。细化预算计划,促进预算单位严格按采购目录编制采购预算。如2011年6月24日,该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预算价为170万元,通过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最终159.38万元,节约资金12万元。

  (四)产权交易做到"三个必须"。一是进入产权交易的国有、集体资产,必须进行资产评估。二是所有产权交易项目必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并由政府办、国资局、监察局、工商局等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管理,交易价不得低于评估价的90%。如XX年,该县桥头镇水坑村以120万元违规转让集体山场经营权,经县纪委调查及时予以纠正,最后以583万元成功拍出,净增集体资产463万元。三是企业产权转让必须与置换企业职工身份相结合。如该县医药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方式,进行资产变现,由标底价的1068万元竞拍到1390万元,净增322万元,安置企业职工119人,既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又确保了社会稳定。

  四、强化监督严纪律,严把交易廉洁关.

  为强化监管,切实解决规避招标、非法分包、转包和串标等问题,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该县一方面加强了执纪部门、招投标监管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实行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交易行为的廉洁性。 文章来自新世纪商网

  一是把好交易项目告知关,把准"项目脉相"。针对少数建设工程项目存在土地纠纷以及拖欠工程款等问题,要求建设工程项目在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前须先办理招标告知手续,做到"项目立项、项目资金、项目审批"三齐全,否则不得进行交易。乡(镇)、村建设工程项目在立项审批后告之乡(镇)纪检部门,接受乡(镇)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村组建设项目在交易前必须经村民大会表决,交易时邀请村民代表参与现场监督,工程完工后邀请村民代表参与验收,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在阳光下交易,在群众监督下进行。

  二是把好交易信息公告关,消除"人为因素"。 一方面,规范了交易项目信息公告。根据项目类别及金额不同规定了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收费限额。明确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除在规定的国家、省、市报刊网上发布外,还要在泰和县招标投标网、泰和县人民政府网、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栏中公告。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项目还应在乡(镇)招标投标公告栏和圩镇公告栏中发布信息,让更多群众和潜在参与人知情。另一方面,严格制度消除"人为因素"。严格控制邀请招标,取消业主入围推荐权,全面放开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禁止地域限制、行业垄断、限制资质和提高资质门槛等歧视手段排斥符合条件的潜在参与人,使更多的人参与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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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把好招标文件审查关,铲除"暗箱操作"。规定招标文件发布前须经监管部门审查,审查的内容既包括规划立项、投资额度、建设地点、建设要求、报名时间、报名条件等,还要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是否存在肢解发包,是否存在较多的暂定价项目,评标定标原则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确保了招标文件的完整性,也杜绝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空间。

  四是把好开标评标监督关,限制"自由裁量权"。一方面,加强了开标现场监督。规定投标文件实行当日收取、集中开标、当众唱标,发改委、财政、监察现场监督方式;另一方面,加强了评标监督。评标所需专家均从专家库中临时抽取产生,专家抽取和接送由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同时,视频音像同步全程监控开标评标过程;再一方面,加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的开标评标管理。规定乡(镇)评标专家库由乡(镇)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村干部组成,乡镇主要领导一般不得担任评委。对技术含量低、安全风险小的工程,可单纯以报价作为定标依据;对于投资额度变化不大的工程,可采取摇号的方式定标;对于技术含量较高、施工难度大的工程,按照评标规定执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新世纪商网是您随身的商务专家。

  五是把好招标结果公示关,畅通"民情渠道"。一方面,严把招标结果公示关。要求开标结果在泰和县招标投标网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3个工作日,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今年8月,该县收到群众投诉105国道泰和段二改一项目开标过程中存在串标行为,经查实后,及时废止了原招标结果,重新组织了招标,切实维护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每年组织发改委、财政、监察、工商等部门对全县交易项目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工程监管、工程审计和资金结算开展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使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朝健康、快速、有序的轨道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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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2006年度工作总结     

200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职尽责,尽心尽力,较好地完成了岗位目标任务。
    一、坚持勤学善思,为一方发展把好舵
    学而思则敏。刻苦学习,勤于思考不仅是提高自身素质的需要,更是做好本职工作的要求。为此,我尽量减少应酬,挤出时间抓学习,努力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市县中心组学习,借助报刊、网络、书本,广泛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场经济、法律、金融等方面知识,提高了政策理论水平;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务虚会,虚心向广大干群和老同志请教,悉心听取真知灼见;适时赴先进地区参观考察,开阔视野,博采众长,借鉴经验。通过多形式、多层面的学习,有效提高了我本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驾驭全局、谋划发展、依法行政、自我创新的能力,并形成了一批颇有价值的理论成果,如《以雷锋精神育人,用科学发展观兴县》等文章,分别在《求是》等报刊杂志上发表,产生了较好的反响。为更好把握新的发展机遇,我始终贯彻科学发展的理念,全身心探寻强县之路和富民之策。在个人努力求索的同时,融合集体的智慧,既注重发展思路的延续性,又不断创新,在坚持“融城强县”发展战略和“工业兴县,园区兴工”发展方针的基础上,将望城工作实际与非均衡理论有机结合,进一步明晰了“一点两线、三大板块”重点区域,打造县域经济增长极,初步形成了“梯次融城、圈层推进”的发展格局。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后,我带领常委班子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精神,在7月1日的县委工作会议上认真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果断调整策略,提出了“加强项目筛选、盘活存量土地、拓宽融资渠道、破解征拆难题、壮大骨干企业”等工作举措;年底的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我在广泛采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望城当前面临的形势,向全县提出了“增创新优势、谋求新突破”的总体要求和以“五百工程”领跑望城、推进新一轮快速高效发展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统一了广大干群思想,为县域发展把好了方向。
    二、坚持统筹协调,为地方党委领好班
    作为县委书记,重要的是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我从整体推进全局工作的要求出发,统筹协调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几套班子之间的关系,协调县与省市及部门的关系,协调各乡镇、县直部门之间关于全县重大工作安排的步调,充分发挥了县委常委“一班人”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的作用,使县级班子成员在共识中求团结,在信任中求融洽,做到了县委统揽全局、人大有效支持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政协积极参政议政,确保了县级几套班子协调高效运转。在当好这个“领头雁”的工作实践中,我注意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工作中我坚持一切从事业出发,不和“稀泥”,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同时又乐于为其他各套班子及其成员当“后台”、担责任,光明磊落,公正处事。二是发扬民主,群策群力。认真遵守党委议事规则,及时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和书记办公会、民主生活会,较好地坚持了民主集中制。涉及全县的重大决策时,认真听取各套班子成员的意见,更好地集中集体智慧和力量,推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三是胸怀坦荡,以诚待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带头讲团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坚持开诚布公,主动沟通,分清是非,积极协调,交流思想,增进了解。从而形成了几大家和衷共济、各尽其责,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上下一心、你追我赶,省市领导及上级部门热情关心、支持望城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正确导向,以事业为重用好人
    事业成败,关键在人。在选用干部方面,我一直倡导用好的作风、好的制度,严格按程序选人用人。首先,注重抓培训教育。年内几次向省市送训学员,选派年轻干部赴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我都亲自参加启程仪式,给予支持鼓励;同时,倡导开办领导干部“双休日课堂”活动,贴近工作实际抓辅导,反响良好。其次,注重选拔使用。明确要求组织部门严格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重素质、重业绩、重公论的选人用人导向,做到以发展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努力打造“开拓型”、“公认型”和“潜力型”干部班子,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中轻年干部充实到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并调整了一批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有效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增强了整体效能。在基层干部选配方面,支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以村级区划调整为契机,依法抓好了支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再者,注重监督管理。我亲自把关审核《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调配工作程序和要求的通知》、《关于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加强干部监督、考核、任用的文件,进一步规范了干部管理。力主推行《县委常委干部任免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率先在全省实行干部任免信息化处理,对科局级干部任免实行常委会“电子票决制”,促进了公平、公正、公开选人用人环境的形成。极大地激发和增强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望城快速高效发展提供了根本的保证。
    四、坚持身体力行,在关键之处使好劲
    政之要,贵在落实。但身为县委书记,不可能事毕恭亲。我始终保持着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从全县大局着眼,对牵涉望城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扭住不放,抓好落实。一些重点工程的立项和用地报批,我一个一个找上级和有关职能部门,耐心细致地汇报情况,争取支持。视招商引资为“第一菜单”,鼓励广大干部大胆地“走出去”招商。对一些大的好的招商项目,我亲自上门到现场考察,想方设法利用一切人际资源,力争引进来。一年来,我和班子其他同志分别带队奔赴深港、上海等地,引进了一大批好项目、强项目。对一些前景看好的工商企业,我经常召集有关部门,商量发展对策,帮助解决融资和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对于上级交办和基层反映的问题,时刻牢记在心,坚持深入工作一线,掌握一手资料,并亲自过问,从严要求,督促有关部门从快解决。即使在今年意外摔伤脚后,伤势稍有好转即下乡镇调研,到重点工程去考察,还负着伤痛带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同志和相关部门,一天之内行程上千里,奔赴桃源、汨罗等地学习借鉴经验,及时掌握经济发展动态。在我的带领之下,县委一班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有效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坚持廉洁从政,为全县干部带好样
    “公生明,廉生威”;打铁还须自身硬。作为县委“一把手”,做不到公正和廉洁,是难以服众和驾驭全局的。我牢固树立“一岗双责”意识,在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廉政建设。我一直将廉洁、勤奋、正直作为工作和生活准则,这个底线从来没有动摇过,也从来没有违反过。在思想上,我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经常提醒自己洁身自好,珍惜自己的人格、声誉和政治生命。本着对党无限忠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我始终把代表望城70万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用好权、服好务,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凡是要求班子成员和下属做到的,先带头做到,自觉地从一点一滴做起,从小节、小事抓起。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教育管理和有效监督之下,把监督视为健康成长和不断进步的重要保证,主动积极地对待监督。在生活上,我始终保持严谨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省委“五个不许”及相关规定,不拿原则作交易,不用职权谋私利,管住了配偶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工程建设、国土出让等经济事务方面我从没打过招呼、批过条子。生日喜庆从不操办,不受红包礼金。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和宴请,坚决拒绝接受。因意外脚伤在医院动手术期间,很多同志来看望我,有的还送了红包。受伤看望是人之常情,我很感激。但是我能认真对待、从严要求,能当场拒收的礼金就当场拒收,当场实在拒收不了的,事后托人逐个退还,对于确实退不了的,出院以后全部上交了县纪委。在医院治疗的费用,也严格按医保规定报销,该自己出的坚决自己出,没有搞特殊化。
    目前,望城政通人和,干群齐心协力,县域经济特色鲜明,园区建设生机勃勃,投资客商纷至沓来,财税收入增长较快,各项事业长足进步,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新一轮快速高效发展构筑了高位平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几大家和衷共济的结果,是全县19个乡镇和各县直单位团结拼搏的结果,是望城70万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我只是尽了一个县委书记应该尽的责任,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我深知,自己距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做得还很不够,我将在今后工作中发扬优点,改正缺点,进一步加强学习、转变作风、改进方法,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与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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