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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工作总结

来源: 行政后勤工作总结 
     县200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市减负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党的十六大四中、五中全会,从维护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负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狠抓上级政策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努力使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涉农负担的突出问题减少。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农民利益不受侵犯。现将一年以来我县减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
    我县着眼于减轻农民负担,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一年以来,总体上政策落实情况良好,改革进展顺利。对税改前税费尾欠暂缓清收基本能严格执行,在对明确了对已收取的2004年以来提留统筹费,应无条件如数退还给农民;继续暂缓清收农民农村税费改革前发生的税费尾欠,待经济发展,农民承受能力增强后再作处理,各乡镇、村基本上能规定及时地清退到农户。税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支付也得到较好的落实。同时,加大也了减负和税改政策的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税改和减负政策,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得到较好的实施
    (一)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我县继续坚持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2004]35号文件精神,严肃查处各种侵犯农民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wwW.zOnGJIEFaNWEn.COm今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重大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
    (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县委宣传、纠风、物价、减负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把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到实处,在全县减负检查中没有发现以代缴方式超限订阅报刊现象,乡镇、村基层组织、学校没有替农民、学生代订报刊、代扣代缴订阅费用。
    (三)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我县涉农收费单位均能严格按照发改委价格[2005]297号文件规定执行做好公示工作,增加收费的透明度,能做好收费公示栏动态管理,遇到有关规定调整变动,能及时更新有关内容,确保公示的准确性。对历年来公布取消和降低涉农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给予取消或纠正。
    (四)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我县根据闽价[2005]259号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类县杂费最高标准,县物价、县减负办同县财政、教育、针对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提出标准方案,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由县政府批准后付诸实施。各个学校都能严格“一费制”的有关收费管理,收费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杂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力地遏制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产生。
    三、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的发放工作
    认真组织做好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全县共发放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7.6万份,于6月底已全部发放到各乡镇。并发文到各乡镇要求各抓实抓好此项工作。确保(监督)明白卡入户率达到99%。通过(监督)明白卡的发放,使农民群众更全面地了解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和部分已取消、严禁面向农民收取的项目。
    四、强监督检查,全面治理农村“三乱”问题
    县减负办以整改检查发现问题为重点,以解决减轻农民负担热点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等农民负担检查方法,根据榕农负监[2006]07号《关于面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乱’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榕农负监[2006]09号《关于开展半年农民负担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减负办与县经管站对县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务支出的情况,进行抽样专项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五、建立完善“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制度
    我县组织减负工作人员到有关乡镇、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宣传活动。引导村干部要克服畏难情绪,细致做好村民工作,防止“一事一议”引发新的农民负担。要正确引导农民自愿捐资参与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建设,防止把自愿捐资演变为新的摊派和集资。
    六、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查处涉农负担案件和违规行为。
    认真接待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倾听社会和群众呼声,进行政策法规咨询,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一年,县减负办农民负担来信、来电、来访25起,反映的问题涉及农村税费征收、教育乱收费和农民建房收费等,每起信访件都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及时核查,及时反馈农民。对县人大代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大洋镇际尾村因学校危房建设,被城建部门收取教育附加费,地材砂石等硬性规定要税务发票,加重了村级负担”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答复。5月份根据群众来电,县减负办及时受理了一中学收费不规范问题,要求列出退款计划,退还合理款项。通过做好这项工作,该校已于6月底将不合理收取15850元款退还给学生。
    2007年我县减负工作将继续坚持执行上级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方针、政策,巩固减负工作成果,防止反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2006年12月12日    


农村减负工作总结范文

一、切实加强对减负工作的领导 尽管我乡农民负担总体水平较低,但减负幅度在全区前列。乡党委、政府始终把加强减负工作,维护农民利益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稳定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在开会与工作安排时,一再强调减负只能抓紧不能放松,要求各部门对减负工作统一认识到“减负是贯彻党的农村政策,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和社会稳定”高度上来。并专门成立由乡长任组长,经管、财政、国土、计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领导小组。

二、认真落实减负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中央1号文件下发以后,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我乡党委、政府及时作出宣传部署,多次组织乡村干部学习,并要求驻村干部下村宣传发动,并发放宣传资料到农户,要求全乡机关、村组干部吃准吃透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面落实“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农业税及附加在去年的基础上下调三个百分点,取消农业特产税。我乡今年农业税及附加只有32万元,人平不足18元,仅占上年人平纯收入的1.3%,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84万元已到位。9.67万元粮食直补资金分两
次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良种补贴9.9万元也按照早、中、晚稻的标准及时发放到户,各村都没有抵扣农业税和欠款,并在各村民小组进行了张榜公布。我乡白云石村的农业税由村集体资金负担,没有向农民收取一分钱。中央1号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使农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也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今年我乡增加种粮面积大约400亩,增产粮食20万公斤,我乡“两工”和“一事一议”筹资已全部取消,三桃公路投资400余万,没有向农民摊派一分钱,发放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与农业税基本相抵。农民种地基本上不用交钱,明年至少有三个村可以取消农业税、集体资金负担。

三、进一步加大查处与整治力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减负政策,进一步加大了督查力度。对国土、计育、电力、畜牧等涉农收费部门都进行了收费检查,都能较好的执行收费标准,没有乱收费行为。农村中、小学收费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我乡协助区减负办对乡中小学进行了专项审计,将违规收费资金如实退还给学生。今年是实行“一费制”的第一年,群众很担心,秋季开学初,由乡纪委组织经管、财政所、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乡中小学收费进行了一次大检查,检
查发现各学校对“一费制”都进行了公示,没有搭车收费和乱收费行为,检查组并再三叮嘱学校领导要认真贯彻中央减负政策,绝不能向学生乱收一分钱。

四、规范收费公示制,让农民明明白白交费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我乡及时发放5000多份《农民缴费明白卡》到农户手中,同时,还另印发《致农户的公开信》5000多份,换发了村务公示牌,对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全面公开,规范了村务公开工作,使16个村都实行了村务公开栏,群众反映很好。同时,我乡把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的发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积极组织发放,入户率100%,真正做到了让农民明明白白交费。



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总结 2011年丽水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按照全省治乱减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针对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企业生存压力加大、营利空间日益缩小的严峻形势,结合丽水实际,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优化发展环境为目标,以治理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加大力度,标本兼治,注重源头,着力抓深化、抓重点、抓落实,努力开拓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新局面,推动了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明确分工,进一步落实企业减负责任制

为全面落实好我市2011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年初,市减负办召开市减负办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XX年年工作,研究部署了2011年工作。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结合丽水实际,市减负办制定印发了《2011年丽水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要点》和《2011年丽水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责任分工》,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年企业治乱减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多措并举,切实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1、制订出台一系列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工业经济的扶持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2011年,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工业发展政策:《丽水市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考核办法》、《关于加快市直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股改上市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厂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品牌培育和质量提升的若干意见》、《丽水市市长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等。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也分别出台政策,如青田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县工业经济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扶持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银行业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

2、继续开展“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4月份,市区经贸部门共成立了11个企业问题调查小组,由领导带队,深入企业,逐家走访,先后对市区240多家企业进行了问题调查和收集工作,共收集到72家工商企业反映的问题122件。之后,市政府召开问题交办会,通过政府交办单的形式交由各部门限期办理。在问题办理过程中,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踪有关问题的办理情况,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督办,加快了办理速度,提高了办理质量。企业对77件交办事项的满意率达97.4%,对45件告知件的满意率达95.5%,满意率比去年明显提高。同时,各县(市、区)也扎实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

3、扎实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8月份,根据省纠风办、省减负办的统一部署,市纠风办、减负办发出通知,对全市开展“百日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选好载体和抓手,扎实开展“百日活动”。一是广泛开展基层站(所)服务企业活动。全市基层站(所)以多种形式深入企业为企业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攻坚克难。如市质检院开展“千家企业质量帮扶”活动,成立由技术业务骨干组成的帮扶小组,结合丽水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选择云和木制玩具企业、食品生产企业、能耗较大的企业开展帮扶活动;松阳县质监部门对不锈钢管行业开展产品质量整治与提升工作,帮助企业在最短时期内改善无缝不锈钢管产品质量不够稳定、合格率低的状况。二是积极创新服务形式和载体。市经贸委开展送政策到企业服务活动,与市财政局(地税局)联合举办市直工业企业扶持政策培训班,有132家企业203人参加学习,并与市财政局编印《现行工业政策选编》,向市直企业和各县(市、区)企业发送3000本。龙泉市选派30名懂经济、善管理的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到企业担任总经理助理,帮助企业开展工作,同时选派88名企业联络员联系企业,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50多个。青田县抽调30名县直部门干部,每人帮扶一个新建企业(项目)。三是采取积极措施为企业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百日活动”中,全市各部门单位在结合自身职能改进服务的同时,积极主动为企业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问题,帮助企业破解了融资难、招工难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百日活动”期间,全市列入计划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400个,已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382个,全市各级财政扶持企业资金14353万元,通过政府部门牵线搭桥帮助企业融资28亿元。

三、狠抓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各项清费减负政策。2011年以来,国家、省先后出台多项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我市高度重视,积极研究部署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清费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11〕78号),统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1〕66号)和《关于第二批取消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1〕75号),共取消7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2、立足地方实际,出台系列清费减负政策。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取消暂停降低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丽政发〔2011〕93号),取消了3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1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降低了2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市发改委根据省物价局和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企业反映的相关垄断性涉企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过高的问题,出台了降低服务性收费标准的规定。市直各部门纷纷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和出台了许多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或措施。如市建设局规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按收费标准的80%收取;图审项目受理审查费按原收费标准的50%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房屋建筑按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收取,构筑物等按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的1.1‰收取;市政公用工程2011年起停止收费。市外经贸局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工本费等二项收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涉及企业的8项收费内容实施减免。市工商局对企业登记代理服务机构代办企业法人开业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营业单位开业登记、企业年检登记等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市公安局取消了边防检查证件工本费等一批收费。丽水检验检疫局出台了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政策,同时积极为企业签发普惠制产地证。市林业局暂缓征收林业两金,全市林木从采伐到销售实现了“零”收费。市开发区管委会停止了对达产保证金的收取,实行工业企业免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政策。

(1)(2)

据统计,2011年全市共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6000万元,其中市本级2700万元;减免地方税收2.0亿元,其中市本级1.37亿元;减免企业社保费4627万元,其中市本级2130万元;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2678万元。财政地税部门免收税务登记证工本费15.31万元。国税部门共为符合减免退税条件的企业办理税收退税返还76173万元,其中出口企业办理退税60351万元,民政福利企业退税5923万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时办理政策性退税5801万元,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其他退税4098万元。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全年共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41.25万元人民币,受惠的出口农产品多达4500批,签发普惠制产地证3686份,仅次一项就让丽水外贸出口企业享受关税优惠4375万元。丽水海关用好海关政策,降低企业成本,共为丽水企业减免关税1404万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涉及企业的8项收费项目实施减免,一年可为企业减免费用达200万元。

四、监督检查,确保企业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1、开展涉企涉项目收费情况专项检查。8月份,市纠风办、效能办会同市发改委、经贸委、行政审批中心、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4个检查组,走访了20家企业和项目,对涉企涉项目收费情况进行检查调研。针对检查中企业和项目业主反映的主要问题,市物价等部门对市本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向市政府提出清费减负建议。12月,市纠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取消暂停降低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重点行业、主要单位进行了督查,督促各收费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级政府公布取消暂停降低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执行。一些部门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收费检查。如10年10月,市林业局与市农负办、纠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涉林收费督查的通知》,要求相关(市、区)对涉林收费进行一次认真清理自查,坚决纠正不合理的涉农收费行为。

2、加强涉企收费的日常监管。去年,我市物价部门先后开展了民爆器材价格及配送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成品油、电力价格调整政策落实情况跟踪检查,通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检查,培训班收费检查,运管、稽征收费专项检查等。全年,全市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08件,查处价格违法所得金额704.72万元,实施经济制裁总金716.42万元。其中责令退还用户多收价款239.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64.92万元,罚款11.7万元。2011年,我市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1381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53件,退还消费者18.3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94.44万元,罚款0.35万元。已办结咨询投诉案件1375件,办结率99.6%。

3、开展行业协会及以企业为会员主体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支专项检查。认真开展自查、重点抽查,督促整改提高,进一步规范了会费收支管理。纳入检查的154家社团,已制定会费标准的118家,未制定会费标准的36家为不收会费社团。从检查的情况看,已制定会费标准的协会,会费标准能民主制定,基本上达到会员认同,制定程序合规,会费额度和档次适当,会费收支公开透明,无明显违规行为。

4、认真开展“百日活动”、年度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10月份,市减负办发出《关于开展“服务企业百日活动”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了省减负办关于年度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减负办、市直有关单位认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加以整改。各县(市、区)减负办、市直相关单位相继报送了书面材料。10月中旬,市减负办组织检查组到青田县、龙泉市进行检查,听取减负办工作汇报,走访了几家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呼声。

5、严肃查处“三乱”行为。市纠风办、效能办、减负办加强监督投诉平台建设,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和企业信访投诉事项,对个别部门存在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进行查。如根据群众举报和市纪委朱晨书记的批示,对雅溪交警中队违规收取22家汽校“维护秩序费”问题进行查纠。

尽管我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已取消、暂停、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到位;有的地方、部门对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工作抓得不紧、力度不大等现象;行业协会过多情况还存在,有的企业会费交纳压力较大;有的企业对减负工作仍心存疑虑,不敢大胆抵制“三乱”行为,不能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等等。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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