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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诊所案卷学习总结报告

来源: 实习总结 

据学校研究生部培管办的安排,XX年级法硕一班组织了为期两个月的案例分析活动。本次活动,组织工作得力,导师悉心指教,效果十分明显,同学们都感到受益匪浅。

一班选派七位同学组成案例分析小组。小组成员进行了细致分工:每两人分别扮演原告、被告与法官,分头负责起草起诉状、原告代理词;答辩状、被告代理词;法院判决书。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学习阅卷方法,应用法学院两名导师指导学生阅卷,教学生文书写作方法;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案件分析,学生选择案卷,分头开展工作,起草相关法律文书;第三阶段(5月1日至5月22日):导师检查评析,学生将所起草法律文书的电子文档传给导师,导师在认真批阅学生提交的各类法律文书后,召集学生,运用多媒体,对每份法律文书点评,赏析成功所在,指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从文书格式到语言表达,从收集整理证据到寻求法律依据,张平副院长都进行了精彩、精到、经典的讲解。

本次案例分析活动,使同学们增强了业务能力,掌握了实践技能。每位同学对如何开展阅卷工作,掌握争议焦点,起草民事诉讼相关法律文书,既有感性体验,更有理论提高。但是,由于本次活动时间有限,同学们都深感实践活动还不够深入,实践活动的许多关键性环节还未掌握。正如张平副院长所言:阅卷与起草法律文书,在搞懂基本流程之后,关键是要加强实践练习,要在练习过程中提高把握细节的能力。谁掌握了细节,谁就掌握了主动,谁就可以更快地成为办案高手。

法律诊所活动(案卷学习)带给我们的几点启示:

第一、实践环节需系统化。WWw.zONGJIEfaNWen.coM希望在法硕入学后立即在全体学生中开展类似本次的案例分析活动,使同学们在第一学期就掌握阅卷技巧,具备起草各类法律文书的技能。第二学期深入到如何把握案件争议焦点,研究证据和法律依据,掌握攻防技巧。第三学期开展模拟法庭,以考核的办法进一步强化学生在诉讼活动中的实战能力。

第二、实践活动需规范化。充分发挥校外导师和应用法学院导师的作用。校外导师直接进校开展教学活动,教学效果与我们的预先设想的不相吻合。如果让这些导师承担学生实践活动的指导工作,也许效果更加明显。具体方法能否设计为:法硕新生入学,即分为每十五至二十人一组的实践小组,每组选举一名联系人,负责对外联络导师,对内组织学生开展实践活动。每位校外导师(或应用法学院的相关导师)带一个实践小组,根据第一项建议的内容,分派学生开展具体案件的分析。校外导师对学生的实践能力锻炼,全程负责。

将实践环节的全部教学内容,纳入学生平时成绩予以考核。

第三,实践活动需普及化。实践能力应该是法硕同学最大的就业竞争力。目前,法硕同学真正参与实践活动的人很少,毕业之际许多同学都会为之后悔或惋惜。主要的原因是学生对实践环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为此有必要在这方面给学生施加一定的压力,必须使全体法硕学生参与到实践活动中。

本次活动得到应用法学院的大力支持,特别要感谢张平副院长,他不仅为每个诊所小组挑选了优秀的指导老师,还亲自承担我们小组的指导工作。我们希望jm研究生这样的活动能持续开展下去。「 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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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委员会2010年总结及2011年计划

2010年已经走过,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会继续沿着2010年走过的正确道路,继续不断地前进中。但是一年走过的时候,我们应该在回忆2010年中,总结一下我们在过去一年的工作,这些都是我们应该要做好的事情。

一、2010年工作总结

(一)参与立法工作

1、参与全国人大的立法

2010年1月28日上午,致公党北京市法律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应邀参加了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部组织的“致公党中央提案工作座谈会”,就致公党中央2010年拟提交全国政协大会的发言和提案情况从法律的层面进行了座谈,同时就相关提案的涉法内容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出席座谈会的领导有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致公党中央秘书长曹鸿鸣,致公党中央专委会办公室主任邱国义,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部部长王增祺,致公党中央宣传部部长许怡,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部副部长程向前,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部副巡视员孟繁义。

此外,2010年8月22日、2010年10月22日、2010年12月19日,在致公党中央机关召开了三次“致公党中央法制研讨会”。 致公党北京市法律工作委员会部分成员参加了研讨会,会议先后就《循环经济促进法》、《刑法》修正案、《专利法》、《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统计法》、《侵权责任法》、《邮政法》、《食品安全法》、《国家赔偿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的制订与修改草案进行了研讨。

会上,与会人员就这些法律的修订草案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供本党中央及全国人大立法参考。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华侨委副主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等出席会议并听取了相关意见、建议。

2、参与北京市的相关立法活动

2010年6月底,首都之窗网站上刊登了《北京市绿化条例(征求意见稿)》,邓泽敏组织致公党北京市法律工作委员会部分律师对此进行研讨,提出了9条书面修改意见,获得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一处的好评与肯定。

(二)为致公党党员提供法律服务

2010年,专委会成员在不同范围、不同层面,利用、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致公党党员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与服务,维护了致公党党员们的合法权益。

二、2010年工作计划

(一)结合民主党派自身年龄老化等特点,围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开展相应的法律讲座。鉴于民主党派成员老龄化问题比较严重,如何立遗嘱、财产如何继承、夕阳红(老龄婚姻)等问题往往对他们形成困扰,为此,在本党成员内部或统战系统开展继承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讲座很有必要,故致公党北京市法律工作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党员层面,开展法律讲座,也可以在《北京致公》、《中国致公》等刊物上开设法律服务栏目,解答党员们关心的法律问题。

(二)与致公党北京市委其他专委会(经济、科技、海外联络等)结合、互动,既加强专委会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也可以在交流、沟通中达到参政议政等目的。

(三)围绕国家及北京市政府关心的涉法事宜开展工作

关注“全国人大网”及“首都之窗”网站,对相关法律征求意见稿主动提出修改意见,并以此作为致公党北京市法律工作委员会的常态工作内容。

(四)围绕本党中央及北京市委的相关工作及涉法事宜开展工作<1><2>

应致公党中央、北京市委的要求,就其提出的修改法律、立法等事宜开展研讨工作,为参政议政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五)以律师为服务主体,做好为致公党两会代表、委员提供服务的工作

2010年初,致公党北京市法律工作委员会成立了“致公党两会法律服务小组”,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本党市委及中央层面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活动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提高参政议政质量。

(六)为基层党员提供法律服务

针对基层党员的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或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维护致公党党员们的合法权益。

2010年的工作我们一定会在不断的进步中得到更大的进步,这些都是我们一直以来要做好的事情,在不断的成长中,我相信我们的法律委员会工作只会越做越好,这些都是我们一直以来要做好的事情,我相信我们会做到这些的,这些都是我们一直以来不断成长的成果,相信来年一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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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毕业生实习工作总结


一、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国家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走上工作岗位后,我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建设“学习型”宝山的号召,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指导我们工作进步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理论资源。其博大精深的内涵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丰富和完善。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认识其精髓,也只有不断学习,才能灵活掌握和运用,成为推动我们事业前进的有利武器。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上述指导思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具体化,是对上述指导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只有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保持持续不断的热情,深刻地学习和领会其精神内涵,才能保障我们的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执政为民”的性质。中国教育文摘 www.zongjiefanwen.com


法院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司法的实质是将法律理论运用于具体的社会实践,因而扎实的知识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员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地加强的学习,才能为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社会是一个大学堂。作为一名,要经常性地和社会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因而,丰富的社会知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润滑剂。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参加工作后,我继续保持自己在学生时代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积极参加高院和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军训和培训以及宝山青年论坛,在各项培训中积极完成项目任务,参与各种小组活动,了解区情,熟悉业务,树立事业心。对工作和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工作中学习工作,在理论学习中关注理论的实践特性,在实践中对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以提高实践活动的品格。


二、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


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From:https://www.zongjiefanwen.com/Article/sxzj/201205/20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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