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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人民广播电台的实习工作总结

来源: 实习总结 
2011年07月14日,一个普通的星期一,我开始了在成都人民广播电台的实习工作。经过分配,我被分到了交通广播台(波段是fm91.4)由经验丰富的主持人李雨指导我的实习工作,以下简称小雨姐。交通广播台是成都人民广播电台旗下分的一套以交通类新闻采访为主的节目,电台还有其他的波段,如:新闻台fm99.8,经济广播fm105.6,文化休闲台fm94.3...
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实习工作后,我的收获很多。在电台实习期间,我的实习工作主要是负责导播和编辑两部分。
收获主要是心理上,以前虽然没有实习的经历但是这次感受还是很深的。
心理上,刚开始实习的时候,但是电台的人都很忙也没有时间和我说话,有的时候给我安排好了一点工作后,就让我回家了,过了几天他们告诉我最近不忙可以不用来,有事的时候就给我打电话,于是我在家一等就是一个星期,没有人给我电话,我开始着急了,按照这样发展我的实习将不会有什么收获。如果继续这样没有事情做的话也不可能完成实习的要求,消极的心态不利于实习,所以我主动找到了小雨姐,和她谈了我的一些想法,不仅如此我也改变了以往的方法,我开始主动的找机会做事。       
开始的时候我就是从网络上搜集材料,渐渐的我决定要和身边的记者学习最基本的改稿,就是把一篇报纸上的新闻改为广播新闻。广播新闻一般比较口语化,我以前虽然在课堂上学习过,但是具体动手实践的时候就发现没有平日的反复练习,突然来写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WWw.ZOngJIEfAnweN.COm把在网上摘下的交通新闻改写成为一篇广播稿成了那段时间我每天都要练习的内容。练习了近一个多星期,电台的人也没有给我机会真正的改一次稿,都是我自己找自己改或是改一些记者选的新闻,但是往往都是改完就完了没有下文。这个时候我觉得自己在做无用功,心里有些迷茫,每天做一些相同的事情但是却得不到什么回报。我是不是应该再继续下去?我自己问自己。可是又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够做些什么,心里想:还不如到报社实习呢!于是我又开始了迷糊状态。我开始讨厌每天做别人喜欢的事的感觉,大概人总是会这样,奉承别人的时候毕竟不是自己喜欢的。或许我每天接观众热线,他们也觉得这个人真的没有什么用,就只能做这些了,现在的学生基本上也只能充实当代新闻单位的各种杂务劳力了,至于具体的工作,那要等你熬啊!  
暑假参加街道社区助理的实习活动总结 2011年7月15日,海珠区大学生实习活动月启动仪式在昌岗街顺利举行,参加这次实习活动的有中大、广教、广警、仲恺等大学的学生。而我,是以一名志愿者的身份加入实习的行列,这也是我第二个暑假参加街道社区助理的实习活动,也许正是这些原因,所以我和一位街道的工作者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就关于此项活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都认为是双赢的好活动,既可以给大学生一个实践的机会,也可以利用大学生的智力资源优势帮助街道工作人员。
我是学习法律专业的学生,法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际行均要求很强的学科,在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要能够带到生活中。将理论联系实际总结出一套属于自己但又不违背法学原则的道理 .对于理论知识的掌握就不用说了。熟练背记应该掌握的书面知识,并能联合抽象性与其他分类知识适当嫁接。有了牢固的理论体系,就要实现第二次飞跃,把理论带到实践中。
带着学习的态度,我来到了瑞宝街司法所,面对的是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让我对他们的生活有了更深的了解,也让我更进一步地了解街道处理事情的方式方法,更让我学到一些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接触了许多事情,包括居民法律的咨询,法律的求援,法律调解,还有比较新的,在学校没有学过的未写入刑法的刑罚新的执行方式——社区矫正。我国的“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不过它也有限制,只对如下几类适用:
第一类是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刑法》第33条、第38-41条、第55条、第78条,《刑事诉讼法》第218条、第221条,《警察法》第6条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第7项,都对管制刑及其执行,做了多方面的规定。 第二类是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刑法》第72-77条、《刑事诉讼法》第217条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第7项,都对缓刑的适用和执行,做了多方面的规定。
第三类是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刑事诉讼法》第214-216条、《监狱法》第17条、第25-28条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第7项,都对缓刑的适用和执行,做了多方面的规定。
第四类是被假释的罪犯。《刑法》第79条、第81—86条,《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21-222条,《监狱法》第32-34条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第7项,都对缓刑的裁定和执行,做了多方面的规定。 
 第五类是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执行的罪犯。这类罪犯实际上包括两种人一种是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这类罪犯数量极少。另一种是判处主刑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而主刑执行完备后释放到社会上的罪犯,这类罪犯有一定的数量。
目前,此项执行办法还处在试点的阶段,诸多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法律依据不足、人手不足、经费不足、没有专业的培训、志愿者配套体制不健全、各个部门的沟通也存在很大问题,加上街道工作的重点不在于此,所以大家都只能接受一小部分的矫正对象,还未能全面铺开。虽然如此,但我还是觉得这是一种趋势,因为这种方式更加人性化,有利于减少监狱的压力,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
一个月的实习经历已经结束,现在想起来实习的情景还是历历在目,既有邱所的循循善诱,有文姐的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勇哥教给我深刻的人生道理,也有自己的懵懵懂懂、不知所措。所幸的是:这一个月的时间没有白白的流失,我学到很多,也收获很多,虽然有的时候感觉很累,但是很幸福,正所谓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不管结果如何,我努力过了就无悔!千言万语都指向一句话:“实习真的是对我的一次锻炼,给了我理论回归实践的机会,让我更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也让我更坚定了学好法律的决心。最后谢谢你们给我们一次实习的机会,让我们在实习中渐渐的成长!”
2011年暑假会计实习心得总结报告

其实说是实习也算不上,只能说是跟着别人学了一些东西,了解了一些东西,真正把所学的东西用到工作中的并不多,因为本来专业课基本都还没怎么开课。这么短短几天的实习,让我觉得自己欠缺的还很多,我一直认为的确会计的工作的确经验的要求会多一些,但是其实理论是否扎实也是很关键的,毕竟会计的专业比较强,而且有一些比较死的东西是必须掌握的。如果没打好理论基础,真正到了工作会没有头绪的!

自己只是帮忙录一些原始凭证,刚开始以为应该不会很难的,因为先前有看过他们已经做好的记账凭证,觉得还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到真正自己来做的时候,就没那么轻松了,就几张原始凭证自己还是折腾了一个上午,上基础会计的时候老师讲过的许多类似问题都出现了:当你拿到原始发票的时候你必须判断这笔业务到底归属于那个会计科目。像费用你单就依据凭证既可以归入管理费用也可以归集到制造费用,这就要看你对公司业务的流程、生产的流程是否了解、熟悉了,自己对此并不熟悉,所以做起来还是并不那么顺手。我想这就是所说的会计需要经验的原因吧。在做分录的时候,一笔业务涉及两个以上的账户时,可以做成复合会计分录,那时,上课听得很懂,但到实际操作中又是另外一回事了,碰到这中问题的时候我还 把它做成几个简单的会计分录,当时就觉得这样好像不是很对,总觉得少弄了什么,等我把记账凭证打印出来一看,才恍然大悟过来。所以又回头去修改,把两个分录合并起来。虽然这分开做分录没有犯什么原则性的错误,但是这样就显得不专业了,使得一笔业务处理得繁琐了,也不好全面反映经济业务的情况。  还有原始凭证像发票之类的必须完整,企业购买材料必须发票、请购单、入库单这些都必须齐全,才能入账,之前虽然也学了,也了解,但是这次整理了原始凭证发现自己并没有把这些东西都串起起来,所以当自己要动手去整理的时候有些没有头绪。 

实习中让我发现了自己学习中的一些不足,学习的时候虽然每个只是点都懂了,没有把知识串起来,当到了实际的操作时就会不知所措,理不清头绪,知道应该做什么,但却不知从何做起。虽然我们总说应该学以致用,学以致用并不是那么容易的,要多多实践,多多思考才能做到,至少对于自己是如此.

在实习中让我认识到了两点。第一,自己去实习的时候,那个工厂正在建账,虽然自己只是帮忙录一些原始凭证,没有真正参与他们是如何建账的,但是听了一些他们的讨论,还有结合自己的一些体会,觉得要做好会计必须能够理清思路,理清思路就不会在具体的工作中没有方向,就能一个一个问题解决好,不会总是在一个问题上重复,会更有效率。第二,会计有些工作还是会枯燥一些的,当你已经理清大概轮廓如何去做了,接下来就会是一些重复的工作,像输入产品入库资料,做起来比较枯燥,而且需要细心和耐心。

虽然实习的时间很短,但是自己还是学到了一些东西,知道以后应该怎样更好地学习专业知识,还有很关键的是应该多去实践,才能发现自己的不足,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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