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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普法工作小结

来源: 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来,我们社区居委会在今年的“四五”法制教育中,认真贯彻落实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和2004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本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四五”普法依法治街道工作要点,深入广泛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街工作。

法制教育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加强法制教育工作是依法治街的前提,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基本要求和公民的行为准则。为此,街道党委、办事处十分重视该项工作,街道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四五”普法依法治街领导小组,由街道主任任组长,街道民警为副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四五”普法的工作计划,为了能更好的进行普法工作,社区普法工作人员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四五”普法培训学习。
  二、以人为本,做好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确立以法制宣传为先导,运用各种形式,最广泛地发动和调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共同参与行政执法的法制宣传思路,一是开展围绕“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组织社区居民举办“法律知识记心中,学法用法树新风”二是开展了大型法制宣传系列活动。这次大型法制宣传系列活动由法律知识谜语有奖竞猜、“反邪教崇尚科学”、“禁毒知识”图片展、预防艾滋病图板展、黑板报联展、法律咨询等内容组成。全方位开展防治非典法制宣传专题教育活动。及时下发《关于深入开展防“非典”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传染病防治法一流信息监控拦截系统(IMB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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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治街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个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街道调整充实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民警任副组长的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把各居民组长充分调配起来,及时调整充实、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街道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三、加强基础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安定始终是我们社区工作的重点。全年来,辖区内未发生民转刑案件,未发生因调处不当造成集体上访事件。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摸工作,今年来工作人员深入各户核实归正人员,了解和掌握这些人员的去向和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对生活困难的归正人员给予帮助,为他们寻找就业门路,使他们感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使他们尽快远离过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念。街道区域内原有的法轮功人员,我们时刻注意他们的动向,建立完整的“四位一体”帮教体系,通过深挖排查和教育转化工作无一例法轮功人员上京闹事事件发生。

今年来,我们上游社区在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中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完成街道党委、办事处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为维护辖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统计局“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自XX年“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市统计部门以及县普法和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工作任务,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统计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和全县辖区内统计人员的法律素质,有力推进了全县统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工作进程,促进了我县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就我局统计“四五”普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统计“四五”普法宣传教育
   根据全省统计“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我局认真制定了《普定县统计局统计“四五”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市统计局法规科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报送法制工作进度表和各年度法制工作总结,使统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统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统计“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们主要突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成立统计“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统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明确相关专业统计人员为成员,做到普法工作有组织保障,保证了全局统计“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四五”普法一开始,我局就把统计“四五”普法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加强了与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县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根据统计法制工作的特点,争取县政府将统计法制工作纳入全县“四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县委宣传部主办的《**报》上开辟统计法制宣传栏,登载主要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典型统计违法案件,切实加大统计法制宣传的力度,促进了法制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积极开展统计上岗培训,努力强化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四五”期间,我局十分重视基层统计基础工作,把强化基层统计基础工作作为搞好统计法制建设和整个统计工作的基石,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暂行规定的通知》和《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省、市统计部门的要求,切实抓好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了四期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和一期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共有202名统计人员获得了省统计局颁发的《统计上岗证书》,有59名统计人员参加了调查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广大统计人员掌握了一定的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增强了他们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统计法制观念,统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逐步走向规范化。
   (四)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XX年,我局紧紧抓住《统计法》颁布实施20周年的有利时机,组织开展了系列纪念活动:
   1、组织255名基层统计人员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部门领导参加国家统计局与司法部联合举办的全国纪念《统计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
   2、在《普定报》上登载统计上常用的统计指标解释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
   3、邀请县人大财经委、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基层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进一步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知名度,把统计“四五”普法工作推向深入。
   4、开展XX—XX年度全县优秀统计员评选活动,对获全县优秀统计员称号的10名基层统计员颁发荣誉证书。
   XX年,一是紧密结合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宣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在县城街道和各乡(镇)政府驻地共悬挂10余条宣传经济普查横幅,张贴300余条经济普查及统计法宣传标语。二是县统计局***局长应邀分别到县委办和县产业结构调整办公室讲解有关统计指标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三是积极配合市人大调研组到我县就《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二、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四五”普法期间,我局始终把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作为推动全县统计法制建设进程的一个重点来抓,建立经常性的统计基础工作检查制度,把统计执法检查贯穿整个统计工作之中。对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XX年,在开展常规性的统计执法检查中,经调查核实,**镇原农业统计员有编造XX年度夏季粮油产量的行为,通过立案调查,并根据违法事实和情节,县纪委对**镇原农业统计员作出了党内警告的处分决定。XX年,按照年初制定的统计执法检查方案,我局共对11个乡(镇)、8个住户调查点等共31个统计调查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主要是对粮食产量、固定资产投资、劳动报酬、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指标数据质量开展检查。检查基层统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标准,是否建立统计台帐,是否有原始记录,是否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屡次迟报等统计违法行为。通过检查,11个乡(镇)农村统计均能按照《统计法》和《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要求,设置专(兼)职统计员,并持证上岗,建有统计台帐,原始记录齐全,统计资料真实可靠。8个住户调查点抽查了60户,均能按时记账。3个建筑单位有两个未持证上岗,一个无统计台账,建筑业产值数据与核实数基本一致。劳动报酬检查了5家单位,3家单位相符,两家单位原报数与核实数有较大出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检查了4家单位,基本相符,两人未持证上岗,两家单位未建立统计台账,1家单位无原始记录。对**县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县物资贸易总公司两家有瞒报劳动报酬行为的单位,及时立案查处,分别给予了统计行政警告的处分,并责令限期进行整改。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和对统计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狠刹了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歪风,树立了统计法的权威,维护了政府统计部门的形象。共2页,当前第1页12


   三、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严格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推进统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确保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XX年,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县政府法制办举行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增强了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意识和执法责任,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二是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统计法

》、《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促进依法办统计,依法管统计,使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力求依法行使职权,依法开展工作。
   三是按照政府行政执法的规定和要求,于XX年5月组织7名干部职工参加县政府组织的行政执法知识考试,并获得了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许可证书》。
   四是规范统计执法行为。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处理、结案的执法程序执法,亮证执法,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严格遵照省统计局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制定的各种统计法律文书种类、样式和使用标准执行,保证统计执法的统一。在开展执法检查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提前3天以上向检查对象送达规范制作的“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通知书”明确载明检查时间、受检查单位参加人员、检查内容等。要求作好检查记录,并取得单位负责人或相应人员签字认可。检查结束后,无重大问题,对其工作给予肯定,及时反馈。
   五是切实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照《行政处罚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完善统计执法工作制度和规定,认真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过罚相当”等原则,坚持实体法、程序法的应用准确,力求对统计违法行为处罚得当。加强与县人大、组织、宣传、纪检监察、政府法制等部门的联系,推进联合普法、联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提高统计法制工作质量,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
   四、存在的问题
   我县统计“四五”普法,与“三五”普法相比,在学习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以及执法检查的力度上有了较大提高,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但对照省局普法规划和我县普法实施办法,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不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有些方面法制宣传教育重视不够,抓得不力,个别人员法律意识依然比较淡薄,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没有举办系统性的统计法律知识讲座,领导干部虽然基本都知道有《统计法》,但对统计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认识不够,一些单位领导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还比较淡礴,部分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常常会在有意无意之间就违反了统计法律法规,这也是近年来我县统计违法的特点和主要表现形式。
   二是统计执法人员和专业人员对《宪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系统学习不够,统计执法水平不高。
   三是近年来的目标任务考核,出现了高指标和相互攀比的现象,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有畏难情绪。
   四是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还不牢固,不扎实,尤其乡(镇)一级是统计基础工作的重点,由于受机构编制等种种因素的限制,大多数乡(镇)统计员只能是兼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总的来看,全县的统计法制建设道路还很漫长,任务还很艰巨,还需要逐步强化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源头数据的准确性。今后,我们将继续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省、市统计部门的支持和关心下,按照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理顺思路,狠抓落实,同时,加大查案办案工作力度,以统计法律法规作坚强后盾,逐步规范、完善和加强统计工作,推动全县统计事业有序健康发展,使我局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统计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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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我乡自2002年以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上级有关单位的帮助下,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乡人大的认真监督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全局,以“四五”普法规划为总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将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乡,保障和促进我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的发展。工作开展以来,我乡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民主法治观念进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意识更加增强,法律保障措施得到落实,法治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为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推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四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简单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组织人员机构,齐抓共管搞普法。

1、切实加强对“四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对“四五”普法工作党委、政府相当重视,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团书记、妇联主席、党政办、综治办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订了“四五”普法规划及每年的工作计划,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听取汇报,总结经验,布置任务。

2、配齐配强普法宣讲力量。为顺利开展工作,乡政府成立了一支普法教育讲师团,由乡党委书记任团长,分管政法领导任副团长,成员有综治办成员、团书记、妇女主任、高楼司法所成员等组成;成立了村级普法信息联络员,成员有各村支部书记、乡校老师等。乡校聘任了乡综治办主任为法制副校长,并做到师资、教材的落实。普法宣教人员齐备,经费到位。

(二)强化责任,措施到位,监督有力,保障工作的开展。

乡政府建立了一套责任考核体系,每年根据年初计划与各村、各单位签定普法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了驻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方法,明确规定各人员的工作职责、奖惩办法,将工作成绩与年终考核和奖金直接挂钩,奖优罚劣,强化责任,力求实效。加强人大对普法工作的监督作用。“四五”普法规划交由第十四届人代会讨论通过,并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每年乡人大都要听取审议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指出不足之处,提出工作意见。如2004年乡人大副主席张维松同志提出了《加强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的意见》。乡人大还开展调研工作,2003年完成了一篇《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体制建设的几点思考》调研论文,为我乡开展青少年普法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参考。普法工作真正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宣传载体。

1、乡政府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墙报、宣传窗(栏)、流动宣传车、流动图片展等形式开展宣传,营造气氛。在时间上,做好日常普法工作的同时,还重点突出“妇女节”、“五·四”青年节、“6·2”禁毒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日期的宣传,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

2、分类开展学法用法工作。乡镇领导干部及基层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日常学法。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6名乡机关干部分批参加市里举办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37人次村干部认真参加乡里的学法会议及讲座;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认真参加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学校以《法制教育读本》(上、下册)为教材开设法制教育课,创造性的开展学生、家长、社会“三合一”青少年法制教育方法,保证青少年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完成普及基本法律常识的任务,另外乡政府还每年聘请司法所人员为乡校师生开设法律知识讲座。

3、紧紧围绕乡委和乡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加入世贸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项法律法规,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律环境。

4、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妥善处理学法和用法的关系,制订了乡第三个依法治乡五年规划,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2005年以大藏村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全乡开展了创建活动,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了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乡进程。坚持把普法工作与处理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紧贴治安整治斗争、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市场经济秩序整顿、防“非典”等工作,开展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

5、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依法治乡与以德治乡紧密结合起来,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认真开展文明乡的创建活动。

二、所取得的成效

(一)各项制度建设更加完善,依法行政自觉性进步提高。

1、建立了《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机关干部学法制度》、《青少年学法制度》等制度,使学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完善了《乡机关作风建设规章制度》、《便民手册》、《领导干部述廉述职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切实开展政务公开,加强监督,建立制约机制,推进民主政治和干部作风建设;全面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建设,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保证了村级组织依法治理,顺利完成了2003年和2006年的村级换届选举工作。

(二)全民法律素质提高,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1、五年来,乡、村两级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出现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2、民众法律素质明显提高,遇到纠纷能主动寻求法律帮助,五年来,乡、村两级共调节成功各类纠纷12件,全乡没出现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事件,社会稳定。

3、社会治安环境良好。五年来切实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坚持群防群治,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确保了社会治安秩序。在我乡范围内无出现八类重大刑事案件,无出现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通过《出入境管理法》的宣传,我乡偷渡出境现象得到明显好转。

(三)“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1、我乡“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以大藏村为示范村,创建率达100%。创建工作台帐建设整齐规范,通过了市里的验收;各村完善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村务公开、村帐乡代理制度。

2、通过创建各村级班子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得到改善,联系更加紧密;加强了监督管理,明确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责任;村民民主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存在的不足之处。

开展“四五”普法以来,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在:

1、地处瑞安市西部欠发达山区,经济贫困,教育落后,群众素质普遍较低,法制意识基础很差,给普法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部分村干部、党员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这项工作只是“软工程”,开不开展都看不出很大的区别,工作上有些懈怠,且本身法律素质就不高,不能起到学法、用法带头模范作用。

3、由于教学条件的限制,青少年学法形式稍显单一,学习效果大打折扣。

困难与不足是客观存在的,但相信经过全乡全体干部群众的团结一致、共同努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普法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定能得到圆满的完成各项任务。

以上便是我乡“四五”普法工作的基本情况,成绩是肯定的,但也面临着一定的困难,我们当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提高依法治乡水平和全民法治素质,为创建我乡的和谐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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