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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总结

来源: 单位工作总结 
自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紧紧围绕我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鲁办发〔2009〕28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落实《××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任务分解方案》。完善制度,狠抓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并推动了各项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局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切实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既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此,我局领导班子始终有清醒而明确的认识,局领导班子成员将各项责任目标重新做了具体分工,明确了责任人,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制,继续要求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范围或本股室中心(局)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二、加强农村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推动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局进一步加强全县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就业再就业资金(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专款专用、安全和完整。www.ZOngJiEfAnweN.coM一是严格坚持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落实基金管理责任制。我局在基金管理上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的有关政策、制度执行,遵照“税务收缴,财政监管,社保发放”的原则,认真组织搞好社会保障基金的发放工作。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实行基金监管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基金的监管任务、监管职责和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同时建立健全相应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同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审计与监督,并如实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二是严格社会保障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的“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要求,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基金支出,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基金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上级对下级监督和本级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层层监督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基金的开支范围、项目、标准等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检查基金的使用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和内部规章制度。

  三、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扩大高危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切实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

  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维护我县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市劳动局、建设局、监察局联发(昭市劳社〔2009〕4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县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扩大高危行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等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建设领域内开展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工作的通知》(鲁人劳〔2009〕18号)文件,建立健全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并开设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户。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并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卡”支付制度。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知法、用法,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同时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工作机制,做到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并设立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设施工、餐饮服务及其它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不按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工时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的用人单位,将及时依法处理。

  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县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禁止使用童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扩面等专项执法检查6次,出动检查人员85人次。完成劳动保障执法年审268户,涉及劳动者13725人;年审合格单位190户,补签劳动合同468人;下发各类执法文书262份,处罚单位5户、处罚金额0.34万元;受理拖欠农民工资案件11件,涉及农民工人数440人,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300.8万元;工伤认定案件13件13人,办结11件,2件正在办理,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工伤赔偿7件7人,办结4件,3件正在办理,赔偿金额28.9万元;截止目前,经单位申请,我局受理调查取证,报市劳动保障局研究,予以工伤认定三件,工伤保险事故基金支付共计68.25万元。办理发放劳动用工登记132户,涉及用工人数3098人,有效的维护了农民工及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监管,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和再就业

  我局紧紧围绕市政府下达的2009年劳动保障目标任务,因地制宜、以人为本,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就业信息服务、开发就业岗位、职业培训、失业保障、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为重点,继续巩固“两个确保”,强化就业服务,积极落实就业和再就业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维护了全县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和谐稳定。共2页,当前第1页12

  一是积极做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工作。2009市下达实现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2.8万任务,转移2.8万任务,县人力办多方联系,努力工作到今年已累计转移 10.24万人。完成全年任务指标的500% 。

  二是精心组织,明确责任,落实2009年度就业培训任务。根据昭通市2009年2月26日就业培训会议精神,根据我县就业培训工作现状,结合我县实际,在认真分析和总结2009年就业培训情况基础上,组织农村劳动力培训 1.33万人(其中技能培训 7800人、引导性培训5200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培训任务。5月底以来,我局联合人力办、工会、职业中学几家单位先后在小寨、龙头山和茨院等乡镇,以村为单位对农民工开展瓦工、电工和钢筋工等培训,并对他们进行贷、免、扶、补的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真正做到让贷、免、扶、补的政策加以家喻户晓,老少皆知。

  五、抓好“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创建评选活动,推进农村基层组织政风建设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大力加强我县12个基层劳动保障站所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使广大基层站所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效解决少数站所存在的吃拿卡要、作风粗暴、办事不公、效率低下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直接评议和监督基层站所的服务行为,树立典型,表彰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惩戒作风恶劣、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基层站所,促进基层站所成为廉洁、勤政、务实、规范、高效政府的窗口。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服务承诺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制约机制,强化群众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态度。在全面改进工作作风的同时,重点提高服务质量,拓宽服务渠道,努力解决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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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权证换发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于9月全面展开。整项工作共涉及11个村建制、184个村民小组、5003户承包户,承包面积11631亩。共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5003本,建立土地台帐49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圆满结束。现将相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为了保证换证工作顺利开展,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邝贵娥任顾问,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刘俊东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任副组长,各村驻村乡干部及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及指导工作,做好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工作,督促和指导村组干部做好土地清理和调查核实工作,按要求搞好土地台帐。各村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宣传到位,领导到位,业务指导到位,确保工作质量。
          二、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稳定,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遗留问题较多,工作难度大。为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乡党政联席会上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制定了周密的工作实施方案。承包经营权证换证工作按照组织领导,宣传动员,清查处理、审核发证、检查验收五个阶段进行,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质量、标准做了严格要求。
          三、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处理有关问题
         
      这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工作,旨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既要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又要防止新问题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我乡农村土地承包中存在的问题,对有关政策的要求、换证对象及补发证对象、外出务工农民的承包权、土地流转、土地调整方面的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使换证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加强监督检查,搞好业务指导
         
      在换证工作中,乡村两级干部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各个阶段的工作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为了确保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乡党委、政府多次就此项工作召开专题调度会,共同商议、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在土地清理核实、登记土地台帐、填制经营权证阶段,乡村干部多次深入村组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数据准确,填写规范,内容齐全,确保土地清理核实、台帐登记、经营权证填写一次成功。为保证工作质量,我们一方面认真做好业务指导,另一方面,安排专门人员对各阶段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存在问题
        1、农村土地承包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农户全户外出打工,为换证工作带来困难。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流转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流转合同签订不规范或不签订合同,流转期限超出法定期限
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8月,省政协召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政会,为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提建设性意见。省政协有关参加单位、专委会、界别和政协委员围绕新农村建设进行深入调研,各抒己见,围绕新农村建设中一些趋势性问题认真研讨。

  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问题

  农村改革三十多年来,经济逐步繁荣,社会不断进步,但农村环境卫生问题却比较突出,人口资源环境委员在调研中发现,除少数村镇发生了显著变化,剩余大部分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仍比较普遍。出现这样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农村生活污染不断加剧。持续增加的农村生活垃圾,大部分未经处理就随意倾倒排放,日积月累,垃圾越堆越多。二是农业面源污染不容忽视。当前,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有效利用率仅为30%左右,绝大部分经多种途径进入空气、土壤和水体。三是畜禽养殖污染日益加重,已成为农村环境恶化的重要污染源。四是农村工矿污染问题凸显,一些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正向农村加速转移,给农村环境带来严重危害。五是农村饮用水安全难以保障,全省仍有一千多万农村人口面临饮用水环境安全问题。

  当前农村环境问题的产生,是多种因素长期累积的结果,根源在于发展不足或发展不当。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建议,一、将农村清洁工程列为省政府民生工程。建议各级党委、政府以新农村建设和中央强力推进农村环保工作为契机,进一步重视抓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将农村清洁工程纳入各级政府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应坚持规划先行,研究制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投入力度。要加快我省农村环保地方立法进程,制定和完善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控制、农村生活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规章。

  二、增强支农项目实效

  目前我省新农村建设正在有序推进,星火计划、科技扶贫、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农业科技园区等政策和项目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农项目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应引起高度重视。

  少数项目在具体设计和实施过程中,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一味强调建设规模,缩短实施年限,超出现实条件和能力,使得少数项目组织实施的时间过短、规模过大、任务过重,难以真正落实到位。譬如示范区建设,一般现在设计的项目年限均在2年左右,有的仅仅1年时间,在短短的一年内,要达到很大的规模,又要实现高产创建的目标,难度太大。

  项目论证不充分。调研中发现,少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全靠政府推动,农民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如我省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实施过程中,在推广秸秆腐熟剂产品时,政府花费大量的资金购买了大量的秸秆腐熟剂发给各个项目县应用,可实际上却没有地方使用。原因是腐熟时间过长,不切实际,农民不接受,从而造成项目资金浪费,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

  农业项目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是实现项目实效性的前提,项目计划的效益是最大的效益。民进安徽省委员会建议,在项目设计方面,应追求项目科学性、实效性的统一,改变目前重财务分析,轻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做法,将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指标和方法纳入设计范畴;在项目论证分析方面,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三、建设农技推广体系

  我省现行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是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逐渐形成的,尽管近年来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做了相应的调整和改革,但还存在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

  改变观念是先导,应以新的理念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一是从农业技术推广向农业技术服务理念转变,变单纯产中技术指导为农业综合咨询服务,使农技推广机构逐步转为一种农业综合咨询服务组织;二是从产中技术推广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的理念转变;三是树立技术推广平台理念,充分发挥多元技术推广主体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多元化扶持理念,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给予项目、资金、金融和税收等多渠道扶持政策。

  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应创新政府主导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把政府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执法行政职能和公益型服务职能分离。公益性技术服务应当是政府综合技术推广的主体任务,一些经营性或准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由政府委托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服务组织进行。

  应大力发展市场型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广泛参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龙头企业具有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和市场优势,应鼓励龙头企业以多种形式向农民推广技术、回收产品,通过产后的加工和销售服务,带动广大农户实现增收。同时,要加强龙头企业与农业科研、教育、推广部门的合作,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四、发展新型农合组织

  加快发展我省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推进新农村建设重要而有效的途径。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已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077户,注册成员4.1万人,带动农户400多万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比未参加者年均增收22%。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覆盖了农作物、家禽家畜、水产品等主要传统特色产业的流通、购销、加工和技术服务,形成了农村能人(大户)创办型(约占全省合作社总数的60%),龙头企业带动型(约占10%),政府涉农部门牵头型(约占25%),有关社会经济组织领办型和跨村合作联合办社型(约占5%)等多类型合作、多形式发展的格局。共2页,当前第1页12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的地区在落后的农村,在快速发展、质量提高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法律地位尚待明晰;二是规模较小、发展很不平衡。 2009年底,全省4024户专业合作社平均出资额只有94万元;从经济效益看,效益好的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户均增收2-5万元,少的只有几百元;三是资金制约,发展后劲不足。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现阶段农业农村经济大发展的“新引擎”,应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农村积极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农民积极加入专业合作组织。建议设立专门负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部门,制定出台符合我省实际的相关法规,包括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法人地位、宗旨与原则、业务活动范围、成员权利和义务、财务管理与内部审核、注册登记、变更、解散与清算等内容,保证其在制度、程序各方面的规范运行。

  五、积极扶持外向型龙头企业

  我省近年来培育了一批外向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出口创汇逐年增长,在推动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总体看,我省外向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滞后,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在去年,全省农产品出口企业323家,其中出口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102家,不及山东省的1/10;出口千万元的企业3家,不及山东潍坊市的1/7。出口产品较为单一、档次不高。以水产、畜禽、果蔬等劳动密集型和油料作物、茶叶等土地密集型为主,科技含量低,高附加值的加工品比重较小。此外,知名品牌偏少,产品质量不够稳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足,带动辐射能力不强等问题,阻碍着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发展外向型龙头企业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农民增收的必然要求。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建议,一方面立足本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在土地、税收、贷款贴息等政策上实行倾斜,如免除建筑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产品深加工;加快我省各类农产品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扩散,引导和鼓励现有农业企业发展外向性农业。另一方面借助外力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健全农业对外招商项目库,精心包装并推出一批现代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做大做强招商引资载体,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建立省级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推进外向型农业集聚发展。此外,还应加快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积极开拓农产品境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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