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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保局2009年半年工作总结

来源: 单位工作总结 
市劳保局2009年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的总体部署安排,全面贯彻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扩大就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发展。现将上半年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就业再就业:1至6月城镇新增就业1804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28.9%,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43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83.8%,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57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6.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低于目标任务0.9个百分点。
社会保险:1至6月五个险种征缴分别为养老保险费26199万元、医疗保险费8171万元、失业保险费1095万元、工伤保险费255万元、生育保险费195万元,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65.5%、81.7%、78.2%、72.9%、43.3%。参保人数分别为养老保险84485人、医疗保险132713人、失业保险84419人、工伤保险66759人、生育保险58524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98.2%、36.9%、103%、97.6%、90%。
劳动保障维权:1至6月劳动保障争议仲裁受理立案269件,结案250件,案件数只占去年同期的28.5%。劳动保障监察共查处拖欠工资案件41起(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0起),非法收取押金案件5起,共为1600人次劳动者(含农民工1200人次)追回被拖欠工资480万元(含农民工工资450万元),检查在建工地48个,督促补签劳动合同8130人。Www.ZOnGjIeFAnWen.com
二、主要做法
(一)全力稳定就业局势。
一是落实经费对我市劳动保障系统部分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劳动保障政策学习培训,帮助准确掌握和理解政策,提高落实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为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到位打好基础。
二是创新思路,将培训、职介工作同步推进,继续做大做强“大培训”、“大职介”工作。根据市场及企业的需求调整培训思路,以培训服务职介,将职业培训与职业介绍融为一体,同步推进,使劳动者在经过职业培训提高竞争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提供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早日实现就业。
三是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做好职业技能考核工作。全力配合区劳动保障厅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组织全市各民办培训机构学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上半年,全国、全区统一鉴定903人;考核鉴定各类劳动者和职业院校毕业生3154人,其中初级工2666人,中级工442人,高级工46人。
四是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根据我市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与各有关部门共同协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返乡农民工的创业就业。在做好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发放《返乡农民工优惠证》,落实对返乡农民工的各项优惠政策。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培训“一条龙”服务,从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到村级就业服务站,免费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登记、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等“一条龙”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再就业。
五是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及职业介绍工作,借助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力量,将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印制成宣传资料送到农村的每家每户,使返乡农民工及有意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享受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通过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早日实现创业、就业和再就业。
六是多措并举,有效缓解就业压力。通过劳动保障网发布全市招工和培训信息,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每月都下载张贴到社区和行政村;联手县区、工业园区的有关部门举办了20多场招聘会;每周四市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好企业、学校与就业培训者的报名洽谈活动;积极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免费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培训环境,有效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上半年共有684家次用工单位进场招聘,提供就业岗位26970个,成功介绍就业近2万人次。
(二)着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继续做好桂政发[XX]54号文、桂劳社发[XX年]248号、桂劳社发[2009]13号文宣传发动和补缴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降低门槛,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国家优惠政策带来的实惠。至6月底市本级前来补缴的群众有3947人,补缴金额达1.26亿元。
二是全面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各项工作。起草了《##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积极协助市政府完成了暂行办法的报批工作,确保了《##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于今年5月19日由市政府正式发布实施。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实施工作,印制了各种表格、业务流程、宣传资料,举办居民医保专题培训班,组织一县三区和各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操作技能培训,培训各类人员300人次以上。确保了我市居民医保工作按照自治区总体布置,在今年上半年正式实施,到6月底已有约2100人办理了参保手续。
三是积极出台措施,从5月份起对所有用人单位下调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险费率20%—50%,有效地帮助企业度过经济危机,使我市今年新增失业人员与去年同比减少39%。同时提高职工医保待遇15%,调整后可减轻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的医疗保险负担约1700万元。共2页,当前第1页12


四是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上半年对26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医疗保险基础管理、医疗服务管理、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三个方面的考核,肯定成绩,指出不足,限期整改。切实开展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工作,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按照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定,经过向社会公告、零售药店正式申报、调查核准等工作,现已核准26家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从今年5月开始向我市医保参保人员提供定点零售药店服务业务。
五是做好工伤保险各项工作。与市委政法委共同努力,从今年起全市政法干警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纳入##市工伤保险统筹范围。经过宣传发动以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至6月底全市共有20个政法单位申报参保,核准参保人数899人,参保单位参保率已达到100%,较好地解决了广大政法干警因公负伤后的医疗救助问题,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认真做好工伤待遇调查工作,按照自治区劳动保障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实际,逐步调整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护理费和抚恤金发放标准,切实保障伤残职工的工伤待遇。
(三)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积极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工业园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目前,我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5%。
二是加快实施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通过对14个行业,260家企业的不同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分析,已形成2009年##市各类职业部分岗位的工资指导价位,拟在7月底前公布,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报酬给付参考依据。
三是强化日常监察,大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先后开展了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清理和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春风行动等三大专项检查活动,查处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家,整顿职业中介机构5家。加大对各类违法案件专项监察、处理、处罚执法行动,推进用人单位诚信守法。建立热线投诉电话和突发事件、重大案件联动机制,开辟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减少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使劳动关系更加和谐,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是加强劳动保障争议调解仲裁工作。针对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井喷”现象,加大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注重分析引发劳动关系争议的主要原因,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行为,督促广大劳动者遵纪守法,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由于积极抓宣传、抓预防工作,上半年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减少,案件数只占去年同期的28.5%,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形势及情况分析
虽然上半年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还有一些不容乐观的情况,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当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企业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未能完全满足求职者的需求。
2、人才供求矛盾依然突出。一些待遇好专业性强的岗位普通求职者难以达到要求,而普通工种因工资低、劳动强度大,求职者宁愿失业也不愿屈就,导致出现“招工难,就业难”的现象。
3、有些企业主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不愿主动参保,导致社会保险扩面难度较大。
4、大部分农民因自身经济和文化基础比较薄弱,对接受转移就业培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组织农民工开展培训工作比较困难。
5、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仍时有发生,需要及时妥善地解决。
针对以上几方面的情况,我们将在下半年工作中继续加大力度,抓住重点,统筹兼顾,力争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的目标要求全面优质地完成全年任务。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推动劳动保障工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是突出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以培训服务职介,将职业培训与职业介绍同步推进,使劳动者在经过职业培训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的基础上,通过提供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早日实现就业。继续着力抓好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网”辐射作用,利用网络把职业培训及职业介绍一直延伸到社区和乡村,把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直接送到千家万户。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力争使我市返乡农民工90%以上都实现创业或再就业。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特点,协同推进劳动保障工作。
二是继续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继续做好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等群体参加和补缴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努力促进各类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认真落实为困难企业提供的社会保险支持政策,切实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加强征缴和稽核,确保社保费应收尽收。继续采取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强化目标考核和部门联动等有效措施,形成扩面征缴合力,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
三是抓好维权和稳定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继续抓好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的基础工作,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进企业集体工资协商制度。深入开展“和谐工业园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重点查处拖欠社保、工资等案件。
(二)开展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督查,确保完成全年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围绕“统筹城乡就业,扩大社会保险,促进改善民生”主题,以“全面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努力实现劳动保障工作新突破”为载体,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推进各项劳动保障工作。加强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共2页,当前第2页12
市劳保局四年来劳动力资源开发科工作总结

市劳保局XX年至今劳动力资源开发科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一)XX年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077人,其中,向广东方向转移15980人,区内转移6926 人,其他省区转移就业 2171人,完成了年度 250.7 %的工作任务。失业率控制为 3.2 %;劳务输出 21115 人,其中向广东方向转移 15980人,区内转移 5412 人,其他省区转移就业2171人,完成了年度211。2 %的工作任务。
(二)XX年年全年城镇失业率为3.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人数为16278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63%,比去年增加了155人,区内跨县转移就业新增人数4864人,比去增加1803人,向广东劳务输出新增人数为10521人,向其他省区转移就业新增人数为893人。
(三)2009年我市城镇新增就业28346人,完成全年区目标任务315%、市目标任务141.7%;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819人,完成全年区市目标任务156.6%;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24人,完成全年区目标任务224.9%、市目标任务202.4%;城镇失业率为3.1%,低于目标任务1.1%;免费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25020人,完成全年市目标任务100.1%;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1078人,完成全年区目标任务239.6%、市目标任务215.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6281人,完成全年区目标任务203.5%、市目标任务198.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人数为25612人,完成全年区目标任务256.12%、市目标任务170.75%。
(四)2009年1-8月我市城镇新增就业23203人,完成全年区目标任务165.7%、市目标任务116%;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743人,完成全年区市目标任务94.6%;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301人,完成全年区目标任务118.3%、市目标任务108.4.4%;城镇失业率为3.3%,低于目标任务0.9%;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人数为17491人,完成全年区目标任务145.76%、市目标任务116.61%;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培训6832人,完成全年市目标任务68.3%;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培训1487人,完成全年区目标任务74.7%、市目标任务78.3%;创业培训1289人,完成全年区目标任务286.4%、市目标任务64.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7758人,完成全年区目标任务284.3%、市目标任务82.5%。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与县区就业服务机构和全市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我科室在做好城乡劳动力资源统计,建立相关台账的同时,重点完成做好局、中心交给多达30多份的培训就业工作统计报表。根据我市就业形势多方深入调查了解就业动态,进一步科学地分析统计了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进度情况,及时为政府提供准确就业依据。同时按照今年劳动保障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积极对县区就业服务机构和全市责任单位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指导,促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增大,今年我市城镇新增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免费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免费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工作成绩突破历来的最高水平。
(二)XX年以来我科室认真负责做好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援助月活动、春风行动等2009年公共就业专项活动工作,具体落实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活动实施、统筹安排开展活动,按时完成活动统计汇总及总结材料的上报工作


2011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xx大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按照 “全域成都”的理念开展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大力实施“惠民行动”,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和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的城乡劳动保障工作, 为我市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城乡充分就业工作

(一)全面完成城乡充分就业目标任务。五城区和高新区、近郊区(县)及已建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保持比较充分就业,远郊县(市)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率达95%以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二)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及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5号),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对象和内容,调整完善政策,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办法,确保国家新的政策规定尽快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就业督察,建立就业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创业培训的标准、规范和程序,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开业能力、经营能力和带动就业能力。完善鼓励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等优惠政策,提高小额贷款规模和效益。强化创业培训和项目支持、开业指导、创业实训、创业咨询、跟踪服务等措施,逐步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进一步健全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配套规划制度、社区就业工资制度、就业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灵活就业服务制度、就业工作协作制度。落实“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对象的扶持政策,建立“零就业家庭”自愿申报和退出制度;广泛收集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把“962110”就业援助热线延伸到农民集中居住区(包括失地农民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涉农社区),建立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长效机制。

(五)完善实名制动态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不断完善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率与调查失业率的并行制度。按季发布城乡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分析报告,积极开发失业预测预警软件,研究建立失业预警监测评估体系,严格监控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失业登记情况,及时做出评估反映和失业预警。

(六)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积极推进城乡劳动力培训模式的创新,充分利用各类就业培训资源,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就业培训,着力提高就业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帮助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严管资金使用,提高培训质量。强化青年职业见习和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就业工作。加快成都市技师学院及分院建设,确保按期交付使用。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逐步建立职业中介机构诚信制度。逐步完善公益性岗位筹集及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长效机制。深化区域劳务合作,继续实施远程见工工程,建立劳务交流工作平台,做大做强劳务品牌,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效率和规模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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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社会保险工作

(七)做好城乡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8万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5万人;综合保险新增参保17万人;年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70.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531.93万人;农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8.3万人。

(八)加强基金征缴。坚持“五险合一”的捆绑征收方式,以非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努力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保征缴稽核工作,健全市、区(市)县稽核联动体系,探索利用计算机稽核软件开展稽核工作的新模式,继续保持覆盖面和基金收入的快速增长,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九)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研究制定科学、合理、便于考核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体系,强化基金管理,建立基金管理巡查制度,启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十)做好养老保险工作。在已经解决有工作经历无社保关系即部分集体所有制人员、返城知青、知识份子家属农转非适龄人员的社保问题的基础上,研究解决这类人员中超龄人员的基本养老和医疗问题和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以耕地保护基金注入社保基金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可持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稳步推进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研究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制定衔接转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对接;建立征地农转非一类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制定促进征地农转非二、三类人员接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使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应保尽保。

(十一)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积极争取纳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和支出项目试点,进一步发挥促进就业作用;在不增加综合保险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将参保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十二)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配套文件和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深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实

现各项医疗保险在成都区域内的衔接,开辟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医疗保险跨区域结算,实现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市)县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所在地结算;将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人,有条件的区(市)县争取提高到200元/人,提高全市新农合待遇水平;全面实施医疗保险软件系统二期改造,建立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报表统计和基金监管、预测体系,力争全市范围内全面实现医疗保障新信息系统运行。加强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落实好各项生育保险待遇,逐步扩大参保女职工生育并发症病种支付范围。

(十三)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基本完成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三年“平安计划”。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出台工伤职工康复试行办法,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积极妥善解决“老工伤”遗留问题;积极发挥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的作用,积极安排具有工伤康复价值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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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工作,覆盖面达45%以上;支部开展社保基金收益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增加社保基金收益的政策措施;对不少于3个区(市)县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价,促进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水平的提高;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确保基金安全;做好社保基金决算工作。

三、城乡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十五)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在市政府第93号令基础上,积极配合立法机关研究和制定适应我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层级效力较高,处罚力度较大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条例》)。同时,研究和制定配套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以形成内容完备、规范、系统和适用性强的地方劳动保障法制体系。密切关注法律实施后企业用工动态,研究新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重点支部中小民营企业、个体经济支部负责人和本系统人员培训,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劳动合同制度实施3年行动计划,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全覆盖。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并逐步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

(十七)继续做好企业工资工作。推动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面,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报酬水平。落实国家最低工资的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八)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和相关政策衔接工作。建立成都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健全调解仲裁工作支部体系,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推进仲裁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优质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妥善处置各类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十九)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投诉举报管理、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标准》,劳动保障监察一级网格达标率90%以上;二级网格达标率50%以上。

(二十)加强农民工工作。落实和完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和措施,完善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有司法、公安等部门、群团支部等共同参与的农民工维权体系,形成多方联动机制,积极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实现建筑行业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保证金及担保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民工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参加社保、切实维权“四位一体”的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好农民工安居、乐业,享受与城市人相同的社会保障和公益服务。

四、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二十一)开展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四川省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规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平台建设,建立机构上下贯通、功能定位准确、工作职责明确、运作规范有序、窗口服务优质、工作保障有力的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年内三分之一以上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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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劳动保障信息指挥中心,将就业、社保、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系统平台进行有机整合,逐步实现三者之间的全面互动,建立起功能程序优化、服务项目完备、数据集中管理、全市统一的安全、快捷、便民的城乡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和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城乡劳动保障工作。开通劳动保障电话12333社保卡语音挂失、查询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三)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学习、研究、创新、应用、沟通和协调、支部、应急、服务八个方面的能力,提升政策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服务事项流程,规范劳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并联审批。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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