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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来源: 部门工作总结 

  2009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安监局、安委会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文件,扎实有效地做好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查安全、除隐患、保平安,多次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通过排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倡导安全文化,强化安全监管,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使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已连续两年达到“零事故、零死亡”的“双零”目标。现就2009年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纳入了目标管理体系。“安全压倒一切”已成为我镇生产工作的前提。年初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成立了以镇人民政府镇长为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了镇政法委书记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拔安全生产专项办公经费6万元,配置了电脑、相机等办公用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事来抓;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主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参加县安委办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会议,做到了责任落实、人员落实。wwW.ZongjIeFAnwEn.COm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狠抓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年初成立了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卫生、森林防火、非法煤窑、事故应急等近十项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镇党委政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制定了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卫生、森林防火、非法煤窑、事故应急、乡村旅游、学校安全等近十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还编制了《官仓镇2009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年初工作会议上,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镇人民政府镇长丁月高代表镇政府与各村、镇属部门和各企业签订了《官仓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官仓镇食品卫生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官仓镇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各村及各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成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确定安全生产监督员,进一步促进了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形成了“政府领导、企业负责、群众监督”的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三、开展整治活动,层层把关落实

  (一)煤矿整治活动。由镇安委办协同安监站对煤矿进行安全监管,一年来,安监站在县安监局的指导下每周对煤矿进行安全检查。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年初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丁月高和煤矿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煤矿落实相关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矿长并报交安监站备案。镇人民政府镇长丁月高和分管书记文杰每月按规定陪同安监站对煤矿进行安全检查。2009年,我镇两对矿井(朝锦煤矿、锦浩煤矿)由于整合的原因,煤矿产量少,安全投入大,严格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了今年安全生产工作达标。

  (二)无证煤窑整治工作。我镇有无证煤窑93对,已全部炸封。无证煤窑是安全生产工作监管的重点,我镇非常重视对无证煤窑的监管,由党政领导各包保10对无证小煤窑的监管,镇政府多方筹集资金聘用了涉及无证小煤窑的官仓村、石皇村、羊复村三个巡查员,每天进行督查。安委办、国土资源所不定期对几个无证小煤窑易发生点进行巡查。促进无证小煤窑监管工作良好发展。

  (三)认真执行非煤矿山周巡查制度。年初制定非煤矿山周巡查、不定期复查制度,实行企办定员包保企业。一年来,认真检查企业安全,协调企群纠纷,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54次,下达整改通知书178份,共查出安全隐患477条,并派专人督促企业整改,确保整改率100%。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调解企群纠纷4例。有效的遏制了安全隐患,确保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道路交通整治工作。交通运输是发展的关键,我镇继续把道路交通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坚决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对农用车、摩托车的管理,制定了《预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派出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工作人员对交通路口进行现场检查,对违规违章的驾驶员进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严厉打击非法客运,对“三无”车辆进行严厉查处。规范了镇内客运秩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得到了有效保障。

  (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管理。民以食为天,食品、药品的安全管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我镇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一年来,我镇卫生院多次对全镇食品、药品进行安全大检查,没收了非法食品数件。尤其是应对“奶粉”事件方面,我镇更是迅速反应,启动应急救援人员,在极短的时间内对我镇奶粉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没收了“问题”奶粉,确保了万无一失。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六)加强对民爆物品审批的管理。爆炸物品是企业发展的必备物品,但也属于高危物品,我镇严格民爆物品的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对民爆物品实行跟踪监控,购销记帐。

  (七)加强对社会消防的管理。组织派出所、安委办人员对镇内所有烟花爆竹及液化汽零售店进行检查,对无证经营的及时进行查处,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3份,并且还对学校、重点消防单位和重点村寨进行了安全巡查,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开展专项行动

  (一)认真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为认真贯彻落实《桐安委发[2009]8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要求,我办积极筹备,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以“查隐患、抓整改、反违章、保安全”为主要内容,深入落实安全工作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召开了各部门、村、企业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动员大会。要求各部门、村、企业结合各自实际安全生产情况,根据我镇安全现状,制定了活动的实施方案。为了广泛宣传、动员全镇人民参与“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还在镇主要街道和人员集中地方张贴宣传资料、标语、悬挂条幅、发放安全知识资料等活动进行宣传。并于6月25日上午,组织人员到太平街上新街十字路口处设咨询台,悬挂条幅开展咨询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宣讲安全常识。围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在全镇形成了“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活动氛围,确保了安全事故的零发生,保障了安全生产持续有效的进行。

  (二)认真组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认真贯彻落实《桐梓县安委会办公室发转发遵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宣传和信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桐安办发[2009]43号)文件精神,根据《桐梓县官仓镇安委办开展“百日安全生产” 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镇各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督查。

  一、我镇安委办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对集镇安全生产进行大巡查,主要烟花爆竹销售点、液化气销售点。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非法经营及违规经营的行为进行了严励的处理。

  二、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在派出所指导员的陪同下,我镇安委办对太平中学、桐梓县第十二中学、官仓小学进行安全检查,听取了学校校长在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以来学校开展工作情况,认真分析了当前学校安全教学重难点,并且查看了学校房屋,各间学校都一致认为,在512汶川大地震时,学校都有不同程度的震感,但都没有影响到学校的房屋。镇领导还就出现的余震可能影响到学校教学的工作做了周密的布署。

  三、镇安委办、水管所对高坎水库、泥沟子水库进行安全巡查,认真走访了水库附近的居民,听取了他们对水库变化的了解,掌握水库动态。

  四、安委办对镇的网吧进行了检查,对配备安全设施不足、经营证件不齐、没有安全保障的网吧进行了关闭。

  五、在镇领导的带领下,安委办和安监站对我镇煤矿进行大检查。安监站负责其井下和资料的检查,安委办对其周边的环境进行检查,井下检查涉及采、掘、机、运、通等方面的水、火、瓦斯、煤尘和顶板等隐患和井下人员配备,各种作业规程和井下监测监控等方面的内容。周边环境检查涉及雨季三防及群众矛盾等。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煤矿限期整改。

  六、安委办组织人员对我镇内的重点防火单位(政府大楼、太平中学、官仓中学、官仓小学、太平仓库、红旗仓库、蒋公馆)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所在村村领导定期对这些地方进行巡查,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向政府汇报。我办在检查时指出:蒋公馆是我镇少有的文化遗产,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名义对其改造和破坏行动。村领导必须时刻严密监控蒋公馆。以免其遭受损坏。

  七、安委办、派出所对全镇交通安全进行大检查活动,严查营运客货车的超员、超载、超速的“三超”行为。还对农用机车违章驾驶、违法载人和二轮、三轮摩托车的无证无牌行驶,违章载人等进行了严励的查处。

  八、在镇领导的带领下,国土资源所对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巡查,在巡查时镇领导指出:村领导对地质灾害的监控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时刻拉紧安全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和《国办发明电[2009]15号》文件要求,大力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落实,我镇积极筹备了“安全宣传月”活动。印发了安全宣传资料10000余份,印发内容为我镇人民接触比较多的我国的《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法》、《矿山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安全用电等安全知识。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四)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积极响应县安委办组织开展的各项安全大检查活动。一年来,我镇组织开展了四次安全大检查活动。针对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了充分、合理、有效的安全大检查,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存在不足

  (一)由于我镇今年没有取得县安监局的非煤矿山委托执法权,对各企业的各种违章作业不能得到根本的制止,部分企业对每次安全检查视为“走过场”,没有很好的起好安全监管的作用。

  (二)对各企业的安全知识培训力度不够。一年来,我镇虽然组织了各企业参加安全知识培训,但培训总体时间不多,培训内容较单调,收到效果不够明显。

  (三)对农用机车的管理力度不够。农用机车是农村发展必不可少的交通运输工具,然而我镇农用机车大多存在无证、无照、无牌的情况。对此,我们开展了几次安全大检查,整顿了一些运输秩序,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没有长期遵照执法,存在“一时热”的情况,“三无”运输没有得到根本的制止。

  六、今后打算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针对以上不足,认真查找分析问题根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认真学习其他乡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得比较突出的工作。

  (四)继续扎实开展今天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良好效果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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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总结

  2009年,阳城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大局去作为、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去作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去作为、围绕全县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去作为,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面推进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新阳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圆满召开了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2009年5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这是今年我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全县改革与发展的稳步推进。大会听取和审议了《阳城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阳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阳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阳城县XX年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阳城县XX年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大会共收到代表议事原件37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将吉学东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医疗网络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1件议事原案立为议案,交由县政府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其余36件议事原案转为建议和批评、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代表。将代表提出的87件建议和批评、意见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代表。大会还选举产生了阳城县出席晋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名。

  二、监督工作再创新业绩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的原则,依法履行常委会的监督权、任命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

  1、加强工作监督。一是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开展日常审议。在4月份举行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开展平安阳城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在平安阳城建设方面,要以创业促就业,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要普及高中教育,提高全民素质;要加强对驾驶员进行法律知识及文明职业道德集中教育培训;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大力开展“四无村”(无刑事案件、无村民犯罪、无治安灾害事故、无集体越级上访)创建,促进平安阳城、和谐阳城建设。在8月份举行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上,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前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关于XX年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09年上半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XX年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资金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在经济运行方面,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非煤产业;要加快企业改制步伐,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要着力抓好“三农”工作,促进农民增收;要着力改善民生,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在预算执行方面,要强化预算工作,完善部门预算,加强财政监督,实现阳光财政。在审计工作方面,要坚持依法审计,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质量,对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会议作出了《关于批准XX年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在10月份举行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汇报》。要求县政府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扶持力度,科学制定农村产业发展规划、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逐步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奋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在12月份举行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调整和超收财力安排使用方向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09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和超收财力安排使用意见的决议》。要求县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完成预算任务,管好用好资金,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围绕全县重点工程,开展专项审议。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建瓷工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汇报》。要求县政府科学勘察我县陶土资源的储量和分布,为建瓷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要继续加大园区建设土地审批和对外招商引资力度,着手建立园区科研机构,注重园区环境保护,加大和规范园区纳税机制,加大工人岗前技能培训,落实好园区用工制度,使建瓷工业园区真正成为地面企业的龙头。在11次常委会议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09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要求县政府要建设一批大项目、储备一批好项目、论证一批新项目,通过项目建设来拉动县域经济增长,有效应对金融危机。此外,主任(扩大)会议于7月3日上午集中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城集中供气、供热和污水处理”三项工程进展情况的汇报》。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方面要科学核定入户价格,采取政府财政补贴、单位(村)支助、商家让利促销等办法,真正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要严格工程质量监理,统一进行城内主街道主管网及各支管网的规划配套工程,对工程用材、施工等要严格进行审核、监管;要积极协调快速推进,解决好影响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以保证政府承诺今年县城大部分居民实现供气的目标。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方面,要抢抓时间,加快工程进度,力争赶上冬季居民尤其是拆迁居民的越冬取暖;要提前考虑价格问题,科学制定群众可以接受的取暖价格。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要加强源头监管,综合考虑和强制县城周边行政村的污水进入管网,避免遗漏“污染源”;要综合进行利用,依法加强污水治理的监管和综合利用,以节约和综合利用水资源为前提,推进节能降耗和节约型社会的良性发展。三是围绕解决民生问题,开展重点审议。在7月份举行的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医疗卫生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健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情况的汇报》。要求县政府在全县医疗卫生建设方面,要稳定队伍,健全进人机制,解决队伍老化问题;要加强培训,提高医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加大乡村两级医疗投入,改善基础设施建设;要保护专家人才,解决好医疗队伍待遇不高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解决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健全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方面,要学习外地经验,科学拟定方案,加大财力投入,确保应保尽保,争取早日开展这项工作。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的汇报》。要求县政府尽早制定城乡居民收入核定办法,完善低保申报、审查、确定程序,加强低保服务队伍建设。11月21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今冬县城居民供暖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的专题情况汇报。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随意提高供暖价格问题,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要把惠及民生的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同时要在供暖结束后,合理给予供暖企业适当补助,解决企业亏损问题。四是围绕会议审议意见,开展跟踪监督。每次常委会后,县人大常委会都将大会审议发言进行梳理,形成《审议意见转达书》,交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办理落实。并健全和完善了审议意见“再审制度”,对政府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在常委会议上专门听取办理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有效提高了审议意见的办理质量。分别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第11次会议上,分别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转达书落实情况的报告》,共涉及10多个方面40余条审议意见。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2、推进法律监督。重点围绕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强力推进法律监督工作,并把此举作为关注民生、保障民权、反映民情、代表民意的重要举措。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在执法检查和会前视察的基础上,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公、检、法、司4个部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要求四部门密切配合,多沟通、多协调,既要严格和公开透明执法,又要落实宽严相济的政策;既要加大执法力度,又要树立和谐司法的理念,自觉正视和纠正工作不足,为阳城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在执法检查和会前视察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报告》。要求县政府及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工作,采取强化培训学习班、开设安全法制课堂等方式,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开展公民安全知识教育;要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人流集中路段的交通安全监管和车辆疏导力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合理搞好交通规划,科学设置停车区位。并要求公安交警部门针对会议审议情况科学制定出县城交通安全整顿方案,11月26日上午向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题汇报。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法院《关于审判工作的情况报告》,要求县法院科学组织立案便民程序,加大案件庭审调解力度,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司法公正,切实体现司法为民。在11次常委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检察院《关于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要求县检察院在加大法律监督宣传力度的同时,要注重对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等的监督,切实体现“立检为民,公正司法”。

  我们在6月份开展了《监督法》、《物权法》宣传周活动,组织有关单位和乡镇人大制作宣传版面在府前广场展出。以案说法,既有法律条文释义,又有案例解答。同时设立了咨询点,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8月份开展了《监督法》、《物权法》报纸答题知识竞赛,收到答题卡3880余份,产生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8月份邀请山西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天虹教授在“阳城大讲堂”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作了题为“为了权力的理性”的《监督法》知识讲座。11月份组织开展了《监督法》、《物权法》电视知识竞赛,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还组织和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莅阳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配合“三晋环保行”记者团对我县环保执法情况的检查。

  3、创新人事监督。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在人事任命和履职监督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实践,积累了宝贵经验。今年,继续在加大监督力度上作文章。一是继续规范干部任命程序,依法开展任免工作。按照《阳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在第5次常委会议上免去县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1人。7次常委会议任命县法院审判员1人。8次常委会议任免县法院庭(局)长职务6人(任3人,免3人)。11次常委会议任免4人(任1人,免3人)。全年共计任免12人。二是继续推行承诺公示制度,强化干部履职监督。年初,“一府两院”副职、县政府组成部门、所属部门、条管单位负责人共向县人大常委会递交了本年度工作目标承诺书84份。县人大常委会采取电视、报纸、公示栏“三公开”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公布和公示。年前,县人大常委会将对各单位、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承诺完成情况进行兑现考核。把这项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不断完善干部监督的一项举措,有效地推动各单位、各部门以务实为民、开拓创新的精神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三是扎实开展“万民评公仆”活动,创新部门权力监督方式。今年开展的“万民评公仆”活动,主要是以推动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局工作和重点工程建设为切入点,“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为主题,“人民满意”为标准,着力强化广大公务人员的改革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为目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向县人大和社会公开进行年度工作目标承诺的“法检”两院和25个政府组成部门、21个政府所属部门及28个条管执法单位,共计76个单位及其公务人员中评选出“人民满意单位”10个、“人民满意公仆”10名。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通过《阳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万民评公仆”活动的实施方案》后,在4月份召开评选活动动员大会,对评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10月份又分别以会议形式组织开展了县直单位推荐、人大代表推荐、选民推荐活动。共计印发“万民评公仆”活动专辑11期,发放各种表格、资料33600余份,参与人数达到23000多人。在第11次常委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公仆”(副科级以下参评人员)提名推荐,目前正在汇综评选结果。此项活动,赢得了县委县政府的认可和支持,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一致予以好评。11月13日,《人民代表报》在头版头条以“人民当考官,公仆来赶考”为题予以了宣传报道。共4页,当前第2页1234

  三、代表工作呈现新气象

  县人大常委会以“积极发挥代表作用,努力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为出发点,积极探索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提高代表履职积极性的有效方式。

  1、紧抓代表培训工作。一方面,抓好集中培训。将《监督法》专题讲座刻录成dvd光盘分发至各乡镇人大,要求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学习。在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各乡镇人大在11月份组织本乡镇人大代表集中学习了全会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在人大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宣传落实全会精神的热潮。另一方面,抓好阵地建设。在继续巩固代表活动阵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小组学习等活动。要求代表借“万民评公仆”活动联系选民之机,深入选区、深入群众,宣讲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收到了良好效果。再一方面,提供精神食粮。为代表订阅了《人民代表报》、《中国人大》、《山西人大》,赠阅《晋城人大》等报刊,从不同渠道提高代表素质。

  2、加强代表联系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安排》,继续坚持和落实了“双联”制度,加强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选民的沟通和联系。还督促各乡镇制定《乡镇人大主席联系代表制度》。编印了人大常委会《会刊》和《人大工作通讯》,为代表知情知政搞好服务。

  3、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一是积极组织县乡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项活动,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二是分批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议。通过代表列席发言,反映基层真实情况;三是组织各级代表参加相关行风评议活动。有效开展监督,替群众说话,为百姓办事;四是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据统计,县人大常委会今年先后组织县人大代表参加集中视察、执法检查和列席常委会议49人213人次。

  4、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在办理今年人代会的代表议案、建议过程中,一是确立了重点督办建议。注重从提高办理质量入手,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二是坚持了分工督办制度。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制度》,要求政府将承办单位报送到人大,人大根据工作性质落实到工委和分管主任头上,对口督办;三是加大了检查督促力度。在平时按分工经常性对口督促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随时掌握办理情况,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议案办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坚持了办理答复“三签字”。即承办单位的答复件有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名,有企业政府分管领导的审核签名,有代表本人的签名,加强了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确保代表议案、建议落到实处。

  此外,我县各级人大代表还以多种形式参与了“向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在县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我县217名全国、省、市、县四级人大代表在第一时间集中向汶川地震灾区捐助现金20.16万元。县人大机关捐款7110元。

  四、乡镇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乡镇人大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奋发向上,锐意进取,各项工作都开创了新局面。一是监督指导乡镇人大工作。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乡镇人大工作监督指导的办法(试行)》,指导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如,町店镇人大对镇派出所开展的工作评议,组织妇女代表自主创业。西河、固隆等乡镇人大对乡镇站所开展年度岗位目标承诺。凤城、北留、白桑等乡镇人大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润城、演礼等乡镇组织代表走出去到浙江考察学习,请专家教授到乡镇为代表讲课。东城办、次营、寺头、蟒河等乡镇人大组织代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河北、董封、横河、芹池、驾岭、东冶等乡镇人大等组织代表视察乡镇重点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了代表建言献策的作用,调动了代表模范带头的积极性。12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将组织人员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验收评比。二是注重同乡镇人大的联系。继续坚持了《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制度》,分别在西河乡、北留镇召开了第6、7次乡镇人大主席联席会议,总结推广了乡镇人大工作经验。11月份在沁水举办的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介绍了我县“着力强化五项措施,推进基层人大工作”的工作经验。町店镇、凤城镇、东城办人大也在会上围绕“推进和谐监督、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等进行了经验交流。

  五、自身建设迈开新步伐

  县人大常委会始终以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一是集体学习强素质。在坚持“每周一法”学习制度的基础上,还根据工作需要和县委要求深入开展学习活动,集体学习了《监督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集中学习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深入基层搞调研。8至9月份,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机关全体人员,围绕“农村农民保障制度、全县市场环境建设和农村户用沼气情况”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开展调研研究,形成了45篇专题调研报告。三是严格管理抓作风。按照《阳城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手则》的要求,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实行公务接待、行政采购、车辆开支等一月一报告制度。坚持帐务公开,实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共4页,当前第3页1234

  此外,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都按照县委的要求,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认真开展调研,较好地完成了重点工程分包、村级换届指导和驻村任务。县人大机关也较好地完成了“奥运安保”和扶贫包村任务。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92件390余人次,办理上级转来的信访案5件。荣获省《人民代表报》宣传工作特等奖,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送温暖,办实事”先进单位。

  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还需进一步深化,代表工作还需进一步创新,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监督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等等。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为大力推进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取得新成就,为全县人民过上殷实富裕的美好生活,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新阳城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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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计划

  2009年,我区法制工作在市法制办的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激励机制,增强了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各级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了依法行政的进程。

  一、做好法制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法制工作地位

  (一)不断完善机制和体制,夯实政府法制工作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年初,依据全市法制工作要点,制定了2009年富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完善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错案追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14件,基本做到了制度健全,工作规范。二是认真做好法制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及时上报工作总结和各种报表。

  (二)不断加强提高政府法制工作地位。一是在经济重大事项的决策前,都交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地避免和防止了违法性决策行为的发生。二是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政府法制办审核。不经审核存在不合法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不提交常务会审议讨论,不进行发布,切实加强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核和监督。同时我们还做到了凡政府研究涉法问题都要听取法制办的意见,一切以政府名义制定和实行的经济合同、协议文书,都让法制办审核把关,如区属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区政府责成法制办配合有关部门拿出合法合理的改制措施和方案,从而使法制办成为经济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部门,树立了法制办的威信。三是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为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当参谋,把好法律关。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广泛集中各方面智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起草了《区政府重大决策议事规则》和各项制度,一是执行重大社会经济事项决策咨询论证制度。有关全区的重大科技项目,必须事先经区专家论证提出意见,再报政府决策。二是严格执行财政性投资项目和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对财政性投资项目和公益性项目,决策前多方征求公众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合理。三是实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听证、集体讨论和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落实责任追究措施,规范和制约决策行为。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是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保障,有利于行政机关审慎决策,防止决策的随意性,避免决策失误。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决策行为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已经建立的各种民主监督制度,区政府始终坚持,自觉落实,以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

  三、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力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实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一是召开全区法制工作会议,总结XX年年全区法制工作,表彰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全面部署2009年政府法制工作。政府领导和市办领导参加了会议,极大地推动了我区法制工作再上台阶。二是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机制。重新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以及考核细则,使之更具有操作性。继续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考核之中,加大考核力度,创新考核方法,增强考核效果。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09年5月,我办会同人事部门对政府19个部门的审批、审核、核准和备案事项再次进行了清理,保留行政许可项目66项,明确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的部门14个,并以区政府名义公告全区。要求有许可权和许可项目的行政单位设立服务窗口,公示行政许可有关事项。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查、听取意见、听证、公开公布等各项制度,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对区政府及各部门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查,避免带病文件出台,共审查3件。及时将政府制定并公布的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备案。

  (三)积极拓展行政监督渠道。年初以来,我们在强化执法监督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收到了明显效果。一是实行行政违法举报,自觉接受社会各层面的监督。我们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监督电话的方式,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上半年共接听举报电话和接待当事人来访22人次,均作了认真处理。二是实行行政机关层级监督。今年区政府法制办先后对建设行政执法局、文化市场、卫生监督所、环保局、公安分局各派出所等执法部门进行了1次集中检查,2次临时抽查。调阅执法案卷40多本,从而加强了对重点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和指导。三是开展行政执法的各类监督。在加强层级监督同时,主动加强与各类外部监督的协调配合,我们主动开展了对执法部门的明查暗访,及时查处和纠正本行政区域的行政违法和不作为问题。

  四、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各种有关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如2009年10月,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在区教育局多媒体会议室举办了《行政许可法》培训班暨案卷评查工作会议,全区拥有行政许可执法权限的16个单位共计30名法制工作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班。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落实集中培训制度,制定学法计划,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强化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根据《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审验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和监督证件工作方案的通知》(齐政办发[2009]78号)文件精神,自2009年10月1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按全省统一编码发放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和监督证件工作。目前已按市法制办要求完成第一阶段的信息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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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当好政府决策及区级领导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一是服务全区中心工作。针对我区当前棚户区改造、新农村建设、企业改制、集体上访和城市建设等中心工作引发的行政争议事端,积极从法律方面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当好区委、区政府决策的参谋。二是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比如在解决开发区征收海牙村土地问题上,法制办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拿出了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解决了村民上访问题。法制办直接参与重大社会矛盾调处,依法化解群体性事件。上半年,我们直接参与了近8起重大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为维护我区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较大贡献。比如在铁西有奖销售集体信访案中,积极配合政法委出主意、想办法,使该案圆满解决。参加信访联席会议15次,提出合理化建议12件,例如,红岸办事处环卫工人工伤案件,当事人请求按民事赔偿,标准高达20多万元,法制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拿出了切实可行的赔偿方案,当事人予以接受,既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利,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认真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切实为领导依法行政服务。参加政府领导协调会议8次,提出法律意见5件,审查政府及部门涉法文件5件(棚户区改造、环保、行政审批等),审查政府及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协议)10件(污水处理项目、合作办学、办公场所置换、煤气公司出售等),依法维护政府的权益。四是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法律咨询和法律解释工作,争取给来访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为来访群众搞好法律咨询。共接待群众来访186人次,为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28人次,有效地为执法部门和人民群众提供了法律帮助。比如有三位环卫系统离职老人,曾经在环卫局当了30多年环卫工人,为富区城市环境立下了汗马功劳,可因为是临时工老无所养,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法制办接待了三位老人,为他们指明了解决途径,并联系法律援助部门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五是切实为基层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出谋划策。为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28人次,有效地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法律帮助。

  六、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一是受理并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按照“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办案宗旨,采取有效措施,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发挥更大作用。2009年审查行政复议案件1起。由于申请人存在法律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以决定不予受理方式结案。二是代理政府行政应诉和民事诉讼。2009年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起。

  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省市要求区政府法制办至少配备三个行政编制,法制办现有两个行政编制,两名行政工作人员,一名借调人员,缺少专业人员,与越来越繁重而专业的政府法制工作不适应。办公场所不利于工作,两间办公室距离较远。办公设备不齐全,只有一台电脑,按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应该配备笔记本电脑一台,数码摄相机一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有些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就上政府常务会,有的不经常务会讨论直接发布。各级行政机关领导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违法执法现象还时有发生,执法卷宗不够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不够顺利,个别部门领导不重视,责任追究机制有待落实等等。

  2009年区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一、继续加强基础工作建设。一是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二是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标准、方式。

  二、继续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对各部门执法人员,通过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

  三、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做好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的基础上,重点监督执法部门罚缴不分离问题和社会执法热点问题。

  四、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起诉工作。认真履行区领导的法律参谋助手职能。

  五、认真审核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

  六、积极探索法制工作为经济发展服务的途径。

  七、及时完成市政府法制办和本级政府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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