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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来源: 部门工作总结 

2011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xx大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按照 “全域成都”的理念开展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大力实施“惠民行动”,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和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的城乡劳动保障工作, 为我市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城乡充分就业工作

(一)全面完成城乡充分就业目标任务。五城区和高新区、近郊区(县)及已建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保持比较充分就业,远郊县(市)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1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率达95%以上;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二)落实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及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5号),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对象和内容,调整完善政策,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办法,确保国家新的政策规定尽快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就业督察,建立就业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创业促就业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创业培训的标准、规范和程序,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开业能力、经营能力和带动就业能力。完善鼓励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等优惠政策,提高小额贷款规模和效益。wWw.ZonGjiEFanwEn.com强化创业培训和项目支持、开业指导、创业实训、创业咨询、跟踪服务等措施,逐步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加强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进一步健全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配套规划制度、社区就业工资制度、就业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灵活就业服务制度、就业工作协作制度。落实“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对象的扶持政策,建立“零就业家庭”自愿申报和退出制度;广泛收集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把“962110”就业援助热线延伸到农民集中居住区(包括失地农民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涉农社区),建立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长效机制。

(五)完善实名制动态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不断完善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积极探索建立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率与调查失业率的并行制度。按季发布城乡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分析报告,积极开发失业预测预警软件,研究建立失业预警监测评估体系,严格监控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失业登记情况,及时做出评估反映和失业预警。

(六)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积极推进城乡劳动力培训模式的创新,充分利用各类就业培训资源,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就业培训,着力提高就业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帮助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严管资金使用,提高培训质量。强化青年职业见习和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就业工作。加快成都市技师学院及分院建设,确保按期交付使用。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管理,逐步建立职业中介机构诚信制度。逐步完善公益性岗位筹集及促进“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长效机制。深化区域劳务合作,继续实施远程见工工程,建立劳务交流工作平台,做大做强劳务品牌,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效率和规模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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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社会保险工作

(七)做好城乡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8万人,失业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5万人;综合保险新增参保17万人;年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70.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达531.93万人;农民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8.3万人。

(八)加强基金征缴。坚持“五险合一”的捆绑征收方式,以非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努力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社保征缴稽核工作,健全市、区(市)县稽核联动体系,探索利用计算机稽核软件开展稽核工作的新模式,继续保持覆盖面和基金收入的快速增长,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九)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研究制定科学、合理、便于考核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体系,强化基金管理,建立基金管理巡查制度,启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十)做好养老保险工作。在已经解决有工作经历无社保关系即部分集体所有制人员、返城知青、知识份子家属农转非适龄人员的社保问题的基础上,研究解决这类人员中超龄人员的基本养老和医疗问题和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以耕地保护基金注入社保基金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可持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稳步推进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研究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制定衔接转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对接;建立征地农转非一类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制定促进征地农转非二、三类人员接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使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应保尽保。

(十一)做好失业保险工作。积极争取纳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和支出项目试点,进一步发挥促进就业作用;在不增加综合保险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将参保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十二)做好医疗、生育保险工作。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配套文件和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深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实

现各项医疗保险在成都区域内的衔接,开辟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医疗保险跨区域结算,实现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市)县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所在地结算;将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人,有条件的区(市)县争取提高到200元/人,提高全市新农合待遇水平;全面实施医疗保险软件系统二期改造,建立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报表统计和基金监管、预测体系,力争全市范围内全面实现医疗保障新信息系统运行。加强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落实好各项生育保险待遇,逐步扩大参保女职工生育并发症病种支付范围。

(十三)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基本完成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三年“平安计划”。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出台工伤职工康复试行办法,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积极妥善解决“老工伤”遗留问题;积极发挥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的作用,积极安排具有工伤康复价值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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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工作,覆盖面达45%以上;支部开展社保基金收益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增加社保基金收益的政策措施;对不少于3个区(市)县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价,促进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水平的提高;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确保基金安全;做好社保基金决算工作。

三、城乡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十五)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在市政府第93号令基础上,积极配合立法机关研究和制定适应我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层级效力较高,处罚力度较大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条例》)。同时,研究和制定配套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以形成内容完备、规范、系统和适用性强的地方劳动保障法制体系。密切关注法律实施后企业用工动态,研究新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重点支部中小民营企业、个体经济支部负责人和本系统人员培训,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劳动合同制度实施3年行动计划,实现城镇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全覆盖。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并逐步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

(十七)继续做好企业工资工作。推动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面,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报酬水平。落实国家最低工资的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八)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认真做好宣传、培训和相关政策衔接工作。建立成都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院,健全调解仲裁工作支部体系,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推进仲裁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优质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妥善处置各类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十九)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投诉举报管理、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标准》,劳动保障监察一级网格达标率90%以上;二级网格达标率50%以上。

(二十)加强农民工工作。落实和完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和措施,完善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有司法、公安等部门、群团支部等共同参与的农民工维权体系,形成多方联动机制,积极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实现建筑行业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保证金及担保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民工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参加社保、切实维权“四位一体”的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好农民工安居、乐业,享受与城市人相同的社会保障和公益服务。

四、劳动保障基础工作

(二十一)开展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四川省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规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平台建设,建立机构上下贯通、功能定位准确、工作职责明确、运作规范有序、窗口服务优质、工作保障有力的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年内三分之一以上的基层公共服务机构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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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劳动保障信息指挥中心,将就业、社保、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系统平台进行有机整合,逐步实现三者之间的全面互动,建立起功能程序优化、服务项目完备、数据集中管理、全市统一的安全、快捷、便民的城乡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和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城乡劳动保障工作。开通劳动保障电话12333社保卡语音挂失、查询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十三)加强劳动保障系统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学习、研究、创新、应用、沟通和协调、支部、应急、服务八个方面的能力,提升政策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项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服务事项流程,规范劳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并联审批。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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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有关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持和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大力推进"金土地"工程,着力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依法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三个集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1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

  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31号文的精神实质,深入研究国土资源工作如何依法保障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土管会报送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报告》。拟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土地调控政策的意见》报市政府印发,提出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强力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清理用好各类闲置和存量土地,依法用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镇国有土地,建立联动机制依法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土地整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等贯彻措施。下发了《关于做好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工业用地招拍挂方式出让的通知》,按照31号文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建设用地报批组件等工作,明确了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操作程序。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确保贯彻落实到位,支部全系统干部进行了集中专题学习。要求按照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精神,坚决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原则,牢固树立严格按规划、按照"三个集中"用地的观念,集约节约用地的观念和依法报征土地的观念,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市土地调控政策措施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政令畅通。

  二、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国务院31号文规定,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认真推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问责制,研究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各区(市)县和国土局保护耕地的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坚持基本农田"五不准",坚守基本农田"红线"不动摇,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新一轮规划编制确定的指标数为基本农田保护数,深入开展双流、郫县基本农田试点工作,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证》至农户,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域管理。大力实施"金土地"工程,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把土地整理项目优先安排到基本农田保护区,坚持以建设促保护,严格实行被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剥离等办法,保证基本农田质量。同时,加大中低产田土地改造力度,提高基本农田农业生产能力。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未减少,质量保持稳定。

  三、依法保障发展用地,做好推动城乡一体化和"加快产业发展年"工作

  依法保障发展用地。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加快产业发展年"重点项目用地报征工作意见》,和发改委、招商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实行重大项目土地报征"绿色通道",郊区(市)县投资在1000万美元或1亿人民币的工业项目用地,用地计划和土地报征工作由市局直接负责。开展了新开工亿元项目用地清理工作,为全市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积极提供了用地服务。认真执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征组件的新规定,进一步规范报征程序,提高报征效率。截止目前,2011共报征土地148个批次,面积6.5万亩,为80万吨乙烯、友尼森、中芯国际、成都发动机公司、攀成钢二期、一汽汽车、亚东水泥、611所飞机项目、德州仪器、华侨城、西南交大、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出口加工西区、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一大批重点招商引资和重大产业化项目依法提供了用地。 【1】【2】【3】【4】

  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实施规划。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初稿已编制完成。12个区(市)县规划大纲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评审,编制完成了14个重点镇规划成果。按照省厅的要求,根据市土管会确定的原则,认真分解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重点保障了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产业化项目的用地和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按新土地利用大纲确定的用地规模和布局,解决部分重大项目急需用地。

  积极推进"拆院并院"试点。在省厅的指导下,我市在中心城区198范围和30个重点镇等重点区域实施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通过对农村居民点"拆院并院",更好发挥土地的区域优势效应,加快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三个集中"。认真编制了《拆院并院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了试点周转指标到具体区(市)县和项目,严格实施管理。2011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我市第一批15个项目,涉及8个区县39个村,项目分三年实施完成,将推动4万余分散居住的农民到规划区集中居住。

  四、坚持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加强土地宏观调控

  认真贯彻全省国土资源局长座谈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稳定房价的工作部署,制定了《关于实施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坚持科学调整供地结构,合理规划出让地块规模,防止囤积土地,有力促进了房价稳定。坚持推行城市向高密发展,鼓励建高层,集约节约用地,土地增值主要来源于土地容积率提高,进一步显化了土地市场价值。吸引了和记黄埔、九龙仓、华润、中海、瑞典宜家、万科、深长城等境内外知名企业先后到成都投资,促进了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完成了33个乡镇的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形成了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了听证会,经市土管会原则同意

后,已报省厅审查。积极开展楼面地价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城市开敞空间下建设用使用地下空间使用权的暂行规定》,加强了对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和规范。

  五、大规模实施"金土地"工程,深入开展土地整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省厅"金土地"工程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大规模开展土地整理和拆院并院。编制了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国土部门牵头,建设、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整体协作,以县、乡政府为主体统筹进行土地整理。剥离占用耕地的耕作层,用于土地整理项目,确保新增耕地质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决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 通过项目区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实施了大量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推动了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集中建设农村新居基础配套设施,促进了原来分散的农户集中居住。

  严格规范实施项目,确保土地整理质量。从严格质量管理入手,制定了《成都市"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成都市土地开发整理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和《成都市"金土地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完善了项目决策、工作协调、利益分配、资金监管等激励和约束机制,保障了项目工程规范运行。为杜绝发生项目工程转包等违反工程招投标规定行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土地工程"项目工程中标单位管理的通知》,确保了项目规范实施和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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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深入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进一步深化整治规范矿业秩序工作,关闭无证矿山和非法开采点294个,小煤矿46家,关闭非煤矿山52家,查处矿山违法占地案件164起,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28人。制定了区(市)县《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年度计划》,大力推进矿权公开"招拍挂"出让制度,自整顿矿业秩序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以招拍挂方式出让采矿权77宗,出让金额7000余万元。9月25日,我市矿业秩序整顿工作顺利通过了国土资源部检查组验收。

  积极实施地质灾害搬迁和红层找水工程。编制了《成都市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市政府印发实施了《成都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确定地质灾害监测点827个,对受威胁的3200多户农户发放了地质灾害"避灾明白卡"。全市共投入资金800万元,搬迁受灾害威胁农户756户,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投入资金931万元,在红层缺水地区找水打井16318口,及时解决了5.8万人的饮水问题及高温干旱期间灌溉问题。

  七、加强规范化服务型制度建设,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业务

  坚持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与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修订了《对外服务实施细则》流程,完善了协助法院等部门执行土地案件工作制度。下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实行了对外服务时限"红绿灯"责任制。制定了《国土资源工作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切实规范土地整理、土地执法监察、供地权会审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工作。支部了政风行风评议,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用地单位代表为监督员,对国土工作展开民主测评和现场检查,强化了社会监督。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电子政务整体实施方案》,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络系统互联,共接收查询和相关咨询68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咨询、投诉等功能。2011,服务大厅共受理办结土地登记类业务2027件,土地利用类业务1226件,办结率超过90%,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

  启动了"一个中心、两级网络、三项应用"的"金土工程",完成了中心城区439平方公里的数据检查和入库工作,地籍数据库建设一期工程投入试运行。加快了土地利用规划、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建设项目用地等基础数据库和市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建设进度。完成了2011年度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为全市规划修编、土地整理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等工作提供了准确的基础数据。

  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落实按年度建设用地总规模计划安排发展用地的政策要求,依法保障发展用地的思路和办法还不够多。工业用地节约集约程度不高,盘活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和提高土地利用率工作还要加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难度较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水平还要提高。有效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土地和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还不够多,研究还不深入。

  2011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要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国务院31号文件要求,深入落实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认真执行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强化耕地保护责任制,推动形成节约集约用地倒逼机制,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总规模计划,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切实维护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扎实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努力推动成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2〗〖3〗〖4〗

  一、依法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对应用地规模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项目的新形势,建立与发改委、经委、投促委的项目用地联动机制,优先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用地的年度计划,开通"绿色通道",提高报征时效,做好重大工业项目用地服务工作。确保依法用地。2011年10月31日以后,工业用地全部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探索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工业用地的办法。

  二、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强力推进节约用地。尽快编制和审定全市各工业集中发展区的控制性详规。尽快修订《成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项目用地投资定额标准》等指标,鼓励建高层、多层以及修标准厂房,切实提高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对闲置、低效利用土地进行清理、调整、收回,重新安排使用。积极探索拆迁安置房向多层、高层发展,研究物管费补偿等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加快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改造措施,统筹破解推动"城中村"改造难题。

  三、研究用好用活城镇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办法,稳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在坚持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用好"拆院并院"政策,鼓

励按照规划加快旧城和旧集镇改造,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符合规划、权属合法、界址清楚的前提下,稳步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

  四、继续推进大规模土地整理。按照全省"金土地"工程的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农民向城镇集中若干问题的意见》,加快推进土地整理和拆院并院工作,提高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工作水平。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促进农民集中居住。严格项目实施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土地整理和拆院并院项目,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大立项协调力度,争取储备更多项目,滚动开发,解决建设用地报征所需的占补平衡。

  五、落实拆迁安置补偿。严格执行征地拆迁"五个不准"规定。建立健全征地安置补偿信访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成都市国土资源局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实责任,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类问题和矛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规范实施被征地农民提前安置住房工作,坚决杜绝新的征地补偿拖欠行为。加快研究修订新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并尽快出台。

  六、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按照31号文件要求,结合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和专项行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违反土地规划、违背"三个集中"原则的违法违规用地。切实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和巡查力度,努力把违法用地遏止在萌芽状态,降低执法难度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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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总结

2011年,是我市劳动保障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劳动保障厅的指导下,初步形成了城乡统筹的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和谐劳动关系三个工作体系,各项工作得到了国家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谐做出了贡献。市劳动保障局被省劳动保障厅继续评为全省第一名。

(一)城乡充分就业工作取得近年来最好成绩

一年来,全市劳动保障部门把统筹城乡就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积极开展“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健全目标责任制,完善和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6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7 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40%、149.8%、184%。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6.3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4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比上年末下降了0.1个百分点;动态消除了“零就业家庭”;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新增就业11万人;中心城区及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继续保持了比较充分就业,近郊区90%以上的社区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远郊县市65%以上街道(乡镇)实现了比较充分就业。去年12月,国家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分别在我市召开了“中国就业市长论坛”和“全国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座谈会”,对我市城乡充分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加强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支部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把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继续纳入了“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工作目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各方联动的良好局面。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充分就业督察工作制度,采用交叉检查、重点督察和考核评估等方式,督促各区(市)县开展城乡就业工作,并在促进就业督导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了有30名行政编制的城乡就业督察专员办公室,初步形成就业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制定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指标体系。充分运用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目标与策略――成都市城乡统筹比较充分就业问题研究》的科研成果,按照全国统筹城乡充分就业试点方案的要求,分圈层、科学地制定了具有核心、保障、辅助三种指标的全市促进城乡充分就业指标体系,进一步推动了全市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充分发挥优惠政策促进充分就业的效应。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协调各级财政将再就业专项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安排。全市共为6.98万名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人数达7.25万人。

四是完善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出台《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标准》,完善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劳动保障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机制。同时,开展了对全市企业用工需求及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的专题调查。市级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已与全市1424个街道(乡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和社区的劳动保障站(所)实现联网,实现信息资源的集中管理和共享;针对广大群众不同的就业需求,开展了“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援助月”等系列促进就业活动。  1    2    3    4  

五是大力开展就业援助。以“就业援助962110”为工作平台,建立健全市、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四级联动,企事业单位、职介机构、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密切配合的再就业援助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援助工作。“962110就业援助”服务热线开通以来,及时帮助2680名就业困难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成功上岗就业,援助成功率93%。

六是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开工建设成都市技师学院及9个分院。依托现有的省、市、区(市)县三级职业培训基地,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同时,建立了154个青年职业见习基地,使大学生的就业和全市重点行业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全年完成对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前引导性培训36.9万人、农民工培训23.48万人。全市技工学校招收新生1.42万人。全市开展职业技能鉴定21.37万人次,颁发职业资格证书20.12万本。

七是积极支部劳务输出。建立与东北、长江三角洲、泛珠江三角洲、西藏等劳务协作机制,为人力资源跨区域流动提供了工作平台。努力打造“川妹子”、“川厨师”、“川建工”等劳务品牌,指导民工有序流动。全年劳务输出规模达158.11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07.42亿元。

(二)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工作取得新突破

着力加强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开展全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体系,把城乡居民逐步纳入了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基本实现了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去年7月,国务院及劳动保障部分别在我市召开全国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充分肯定我市的成功探索。

一是社会保险

扩面征缴创历史新高。截至去年末,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230.93万人,较上年末净增21.81万人,征收基金86.07亿元,清收历年欠费1.69亿元,征集率99%;基本医疗保险覆盖261.23万人,较上年末净增25.38万人,征收基金31.19亿元,征集率99%;失业保险覆盖117.21万人,较上年末净增14.61万人,征收基金5.88亿元,征集率98%;工伤保险覆盖115.23万人,较上年末净增19.09万人,征收基金1.58亿元,征集率96%;生育保险覆盖192.28万人,较上年末净增25.21万人,征收基金2.17亿元,征集率99%;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数达155.97万,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559.12万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人数达60.59万人,其中,建筑行业农民工参加综合保险16.62万人;已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达27.67万人,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达17.48万人,做到了应保尽保。

二是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从去年7月1日起,全市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实现了基本制度和政策统一、缴费基数和比例统一、计发办法和项目统一、基金调度和预算统一、经办流程统一的市级统筹。各区(市)县制定了较规范的内部业务流程和符合实际情况的财务内控制度,征缴的基金能及时全额上解市上。同时建立了市级统筹基金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各区(市)县社保基金管理的检查指导,进一步强化了社保基金管理,形成了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出台了《成都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市属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印发《关于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补偿标准的通知》,从2011年1月1日起,全市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10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补助80元;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下调到200元,并取消高血压、糖尿病等病种使用乙类药品的个人负担费用;印发《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方便了参保群众的异地就医;建立了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制定了《成都市工伤职工康复管理暂行办法》,并将老工伤人员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与市建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成都市建筑施工企业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综合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将为建设单位为农民工缴纳综合保险费纳入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促进建筑行业农民工全员参加综合保险。 「 1」 「 2」 「 3」 「 4」

四是全面推进失地农民和农民养老保险。继续实施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实现“应保尽保”。去年12月底,我市已有19.92万名征地农转非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20余万新征地和已征地农转非人员调整和增加了基本养老金。认真开展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率先在中西部地区建立了与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截止去年末,全市已有9.04人参加了农民养老保险。

四是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部归垫了历年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3770.96万元,并认真开展了基金的监督和对财政专户的检查工作,年度内杜绝了新的挤占挪用行为,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和完整。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去年8月31日完成了XX、XX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待,今年1月31日完成了2011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待,使全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增加到了1033元,缩小了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差距。

五是提升社保经办能力和水平。按照“中欧社会保障能力建设试点”的要求,不断提高社保经办能力水平。组建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完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础目录库,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新系统上线,完善2.0版系统业务程序以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在全市开通了医疗保险“一卡通”,方便群众购药。

(三)城乡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一年来,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深入贯彻市政府93号令,推行《成都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标准》,推进劳动合同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指导,创新劳动保障网格化监察模式,妥善处理国企破产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农民工工资拖欠等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我市的武侯科技园区被国家三部委评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去年3月,劳动保障部在我市召开“全国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会”,对我市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全市已有210户用人单位达到了《成都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标准》要求,被授予《合格单位》标牌。

二是强化企业工资调控。发布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人工成本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提高和整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指导企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各类企业依据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积极开展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维护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全面清理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504.38万元。

三是维护国企改革中职工的合法权益。指导成都进出口公司等4户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审核国有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3900万元;深入成都针织二厂、成都云内动力等企业,向职工宣传政策、解疑答难,维护了企业和社会稳定;办理东郊搬迁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内部退养职工缴纳五项社保费用政府补贴,涉及职工6697人。

四是加强劳动关系调处能力建设。去年,全市劳动争议处理三级网络共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018件,结案率达96.6%。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共计10.19万人次,办理来信1763件,办结率97%。受理工伤认定3769件,受理劳动能力鉴定5519件。“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接听电话服务34.5万人次。同时,开展了应急保障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应急管理的责任、制度和工作体系基本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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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牵头支部对全市小砖窑、小

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和城乡建筑工地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打击“黑职介”、“歪公司”为主题的清理整顿劳动力(人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建立“一户一档”、“动态监管”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全年共年检用人单位31951户,主动监察用人单位25487户,处罚用人单位465户,为劳动者追回工资1.43亿元,涉及劳动者55.9万人。

六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局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合格率达100%。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撤消了原“工伤保险处”,组建了“行政审批处”,制定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划归行政审批处,由市政务中心(社保分中心)窗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处集中办理,大大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人民群众。

七是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台、广播、网络、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放《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资料、“两法知识问答”试卷和小册子等10万份。举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培训班7期。代表省厅参加全国“两法”知识电视大赛,获得三等奖。

一年来,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在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还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信息化建设、目标管理、督查督办、“两会提案”办理、市长公开电话办理、政务信息、档案保密、规划财务、定点医院和药店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劳动保障志编撰、劳动保障代理服务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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