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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上半年工作总结

来源: 半年工作总结 

2011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五五”普法的重点一年,我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半年以来工作情况以及今年司法所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作以下汇报及安排。

一、2011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与推进我镇基层司法所行政工作,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按照南安市司法局,南安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要求,为更好解决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及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履行基层司法所各项职能开展具体工作。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在临近春节期间,召开各村调解主任会议,回顾XX年年来全镇人民调解工作,交流经验和找寻存在不足和存在问题。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做好2011年“两会”和节假日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南人调〔2011〕1号)文件精神,认真进行工作部署。对全镇可能存在矛盾纠纷隐患着一排查,布置春节期间应注意各种防范措施。春节前夕,着重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进行梳理,防止矛盾激化。上半年来,全镇社会稳定,无发生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至今全镇共发生矛盾纠纷13起,调处13起,调处成功13起,促进社会安定稳定。

坚持月排查制度。

坚持每月召开各村调委会主任会议,分析当月及当前矛盾纠纷新动向,在全国及市两会召开之前,都及时召开会议,加强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明确工作责任,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安定稳定。wwW.zONGjIefaNweN.com

抓好业务培训,促进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切实提高对好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在新时期可能存在的土地、山林、经济、权益以及与人民息息相关的可能引起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加以重视,利用会议加强了调解员法制知识、业务知识,调委会规章制度,规范化建设,有关调解工作技术、技巧各方面进行培训,从而提高了调解员的自身素质,更好服务社会。

二、及时部署及开展各项工作。

新年开始,对“五五”普法规划工作进行认真布署,镇依法治理、普法领导小组得到及时调整和充实,积极开展“平安村居”、“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2011年又在黎明村开展创建法治示范村工作,全镇九个行政村已有八个创建、达百分八十五以上。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春节期间配合市、镇慰问困难户和二女生活困难户,开展遵守计生国策宣传,积极参加综治宣传月、计生宣传月、打击短信息诈骗活动,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活动的通知、结合6.25土地日、6月份安全生产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及时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材料一万多份,促进了全镇社会稳定。

三、认真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工作。

按照《关于开展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行动的能知》(南安教〔2011〕1号),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对工作进行部署,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组织、配合相关单位,及时开展重点全面了解和掌握XX年至XX年年以来刑释解教人员底数和情况,掌握去向,发现多名XX年年以来刑释解教人员漏登,查对具体情况后,及时登记入卡,组织好帮教小组,开展帮教活动,着一对刑释解教人员全面落实好帮教具体责任人和具体措施,对下落不明人员加强联系。对长期外出人员,寄出帮教通知书,落实好“两头包,双列管”措施。切实做到对刑释人员帮教到位、管理到位。对他们中的违法活动发现得了、控制得住、提供得出。对一般在家人员逐一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状况,进一步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他们法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水平,减少和预防重新犯罪。按照工作要求,对53名XX年来刑释解教人员资料、信息及时入网。

四、贯彻落实《2011年司法所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学习,按照各有关责任要求,认真制定各项工作计划、规划。在司法局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各时期中心工作,坚持使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建立学法制度,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宣传法律法规;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综合素质,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法律援助的各项宣传,咨询活动;做好各项信息编收工作。

上半年来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上级及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明确责任,加大了调处力度,未遗留下较重大矛盾纠纷。但尚存在二件上访案件,一是大演村村民洪明河与洪碧辉之间的邻里纠纷,镇信访办XX年年已协调土地所、派出所、司法所人员到场进行调处,但洪明河心态一直不平衡,一直在某些事情上要求解决。镇、村将加大力度,做好洪明河的思想工作;二是路荇村村民陈宝环,其丈夫洪聪兴XX年10月间不明原因死亡在永春县仙夹乡仙夹村,该村民多次要求泉州市、永春县公安部门给予处理,处理未果。该村民又对司法鉴定死亡情况提出疑问。XX年年,泉州市公安局领导关注该案件,多次和该村民交谈,解释疑难,帮助解决一些生活困难,洪宝环暂时在心理上得到了一时平衡,但未能达成协议。2011年陈宝环对该案件又提出上访,镇、村又做了大量的工作,事情也没得到解决,应进一步向其宣传好法律和司法鉴定的权威性,明确政府各部门都会为社会主持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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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半年工作中,按照局队伍建设和“树形象”活动工作意见,开展好自身建设。按照《关于2011年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开展“我为和谐作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按照上级各项工作要求,配合各项中心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为北京奥运胜利举办和举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活动,为创建“平安南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尽一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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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所在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九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以服务于全乡经济工作大局为主线,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与时俱进,以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为核心,以强化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探索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新措施,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全力为我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
    一、队伍建设工作:
    半年来,我所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集中解决突出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主要抓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持政治建警,保持思想教育的经常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强化队伍建设的根本。针对干部队伍的思想现状和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有效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疏导人、凝聚人、激励人的作用,充分调动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治思想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并在全乡法律服务部门广泛开展了以“双争”为载体的“行风建设”活动。
    2、抓好两个教育,一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宗旨教育,使广大干警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以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执法形象,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地建立一支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二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廉政教育,使干警树立公正司法、清正廉明的职业意识,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从而切实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
    3、加强业务素质培训。我所把法律知识、法律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例会、集中学习和自学制度,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开展“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能”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半年来,我所组织集中学习5次,集中、自学笔记字数均达4000余字,在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梳理出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明显改善,使司法队伍在群众中建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目标量化管理情况
    我所围绕今年局下发的《关于司法所目标量化考核办法》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目标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一是各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制定出“普法依法治村”年度计划,进一步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等制度。二是规划细化,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分解量化目标任务,使各项工作都有计划、有目标、有分解、有、到具体工作人员。实行责任化定岗、定责、定人的“三定”机制,并按责任化目标管理进行推进、检查和绩效考评,从而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全所人员能在目标管理体系的框架内开展工作。[1][2][3]


    三、业务建设情况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半年来,我所认真开展“法律九进”活动。
    1、以“设岗定责”为载体,开展法律进村活动:
    上半年,我司法所在三个村试点实施“设岗定责”活动,使广大农村党员和群众积极争做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服务员,学法、守法、用法的带头人。村党支部采取支部定岗、自主择岗、择优配岗、以岗定责等方式,设置普法宣传岗、社会治安维护岗、村务财务监督岗、文明新风岗、计划生育监督岗、土地管理监督岗、民事纠纷调解岗8个类型的工作岗位,并对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作了统一规定。其具体设置为:一是普法宣传岗。负责协助村民小组、党支部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以及各种法律法规,了解监督村组决策是否符合全局观念和政策法规,积极当好“两委”班子的法律参谋。二是社会治安维护岗。负责协助村“两委”监督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防范,每年开展1-2次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宣传教育。三是村务财务监督岗,采取与村、组干部交谈、列席村委会议等形式,每年对村班子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符合党委、政府要求,村组预算是否合理,进行调查了解,并实施有效监督。四是文明新风岗。带头树立文明新风,反对封建、迷信、赌博,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勤俭办理婚丧事。五是计划生育监督岗。负责协助计生专干做好计生工作,特别对外出务工的计划生育对象户进行计划生育法律宣传、监督和联系。六是土地管理监督岗。负责对《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工作,监督村组按照政策法规合理规划使用土地,管好土地资源。七是环卫环保监督岗。负责村内巷道、绿化保洁监督工作。八是民事纠纷调解岗。负责协助村“两委”开展纠纷排查、解决邻里纠纷、调解家庭内部矛盾等工作。另外,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司法所为“两委”换届选举出谋划策,加强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由于农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直接牵扯到各村村民之间、干部之间、群众与干部之间的利益再分配,导致各种矛盾纠纷成上升趋势。为此我所加大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并组织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各类民事矛盾进行了排查、调处。我们严格依法办事。引导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实施“送法下乡”,满足群众对法律的需要。      
    2、以“我与父母同学法”为载体,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  针对我乡青少年学生的特点,我们建立学校、家长、社会三方互动的教育网络。5月12日,利用学校的有利契机,我所与派出所联合对学校师生开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题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6月1日,结合《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与派出所联合开展了《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宣传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青少年自我保护 意识、维权意识明显。   《1》《2》《3》


    3、以“学习法律依法行政”为载体,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为了保证机关干部能够依法行政,乡里制定了每双周六下午学习制度,并坚持每两个月集中学习一次法律知识,同时建立了中心组学习法律制度,确保了主要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半年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3次,受教育人数达200多人次,中心组学习法律知识2次,副科级领导以上领导干部全部参加。
   (二)、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司法所进一步抓住机遇,整合资源,继续发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防线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人民调解工作平台。目前我乡共有乡村调委会6个,调解小组48个,有调解人员188人,配备信息员52人。对一些突发性事件进行排查,预防、处理,由司法所具体实施,如阻碍施工、集访等事件,则直接通知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并在第一时间介入进行现场处置。
    第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年初,我所结合今年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村、屯信息联络员排查工作网络,建立信息排查工作报告制度。
    第三建立与信访部门、派出所的联动机制,提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调处能力,实践证明,采取上述联动方法,有效地优化了资源配置,明显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凸现了公正、及时、效率的原则,畅通了处理的渠道。半年来,全乡共调解民间纠纷28起,其中乡调解委员会直接调解5起,口头协议23起,,调解成功率100%,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刑释解教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我所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2012年刑释解教人员名单和我所掌握的人员情况,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走访、排查、登记造册,并实行微机化管理。从2012年-2012年我乡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人,其中落实帮教措施的6人,没有重新犯罪。今年上半年我乡共有回归人员1人,经查找,此人不在我乡居住。

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半年来,虽然我所在全体司法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要看到自身的不足和问题:一是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经费非常有限,不能开展大型的普法活动;二是由于我乡所辖6个村,地域面积跨度大,人员相对紧张,工作起来力不从心;三是司法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五、下半年工作安排:
    依照司法局的各项责任目标,虽然时间过半,但工作任务还未过半。下半年,我所将主要围绕以下几点开展工作:一抓基层调委会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法治村”建设活动,以崭新的形象和面貌,实现全乡调解组织的新跨越。二抓普法重点和特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认真实践和完成下半年的任务,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为“平安下谷”的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抓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后的调处工作,重点遏制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四抓刑释解教人员分层帮教和档案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五抓法律援助工作,下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法律援助宣动,增强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

《1》《2》《3》


2011年区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2011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大法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大法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以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为平台,法律服务效果显著。上半年,“148”法律服务专线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咨询达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五五普法进程
一是大力举办“法律广场”活动。以“法律广场”活动为平台,加快 “五五”普法活动进程。5月25日,我区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街道司法所及区民政、信访等单位人员,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红岗社会”为主题,举办了2011年第一期法律广场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以社区为重点,我区确立“两节”期间稳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每月节日活动主题,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9次,展出宣传板报270块,悬挂宣传条幅140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4期,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我区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上半年,通过与区信访、民政、农林、检察、法院等单位配合,立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冬季培训活动平台,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同时,依托农村大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大集活动。6月5日,以为维护奥运稳定为主题,联合区信访办、环保局、文体局等多家单位,深入杏树岗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共发放“迎奥运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手册”50余册,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四)以提档升级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不断加强自身行风建设。司法局在被评为XX年年红岗区“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的基础上,2011年继续加大“优质服务,优良作风”窗口示范单位创建力度,不断加快系统诚信建设,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上半年,在大庆日报、大庆晚报、红岗区政府网、石油之都报等媒体刊发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简报15篇。同时,积极参与我区各项行风活动,如5月10日主动参加区纪检牵头的“行风热线公仆日”活动,组织律师、公证、“148”法律服务热线等人员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加快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步伐。XX年年,我区省级达标单位4个,市级达标单位11个。为加快我区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上半年,我区充分借鉴金山堡村、十六中等创建省、市民主法治单位有益经验,进一步加大民主法治单位的创建力度,力争使创业街道、八百垧街道等2-4个社区达到省、市级民主法治单位标准。
三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加快我区司法所规范建设,组织基层司法所不断向先进单位学习,强化规范服务。上半年,全区6个司法所进行统一规范,人员、车辆、微机、传真、办公桌椅等硬件设施都已配备,办公场所均2间以上,乡镇街道设有调解庭,村、社区设有调解室,全部符合规范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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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夯实公证处恢复基础工作。为给辖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健全司法系统机构,我区把公证处恢复作为一项全局性重点工作,积极与省厅市局进行协调,选派公证员参加全国公证员统一培训,并完成了办公室配备装修等工作,为我区公证处恢复夯实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普法力度还有待加大。外来人口流动性大,基层普法人员少,各项任务较重,力量有限,普法难度较大,普法教育亟待加强。二是司法队伍培训还不够。由于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特别是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而法律专业性较强,新法出台多,司法队伍业务相应培训还跟不上,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司法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距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还有距离,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的大局下,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落实普法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任务;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出发点,不断创新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新机制;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以律师法律服务为突破口,提高律师服务质量;以创建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努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业务精、能力强的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重点突出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依托载体活动,加大五五普法深度。下半年,继续以“法律广场”、“法律大集”两项大型普法活动为载体,联合区内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街道社区和杏树岗镇分别设立“法律广场”和“法律大集”两个大型现场免费法律咨询平台,为我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全力恢复公证处。下半年,我们继续加大与省厅沟通力度,尽快恢复公证处。同时组织公证员到兄弟发达县区参观学习,使我区的公证业务迅速开展起来,解决我区广大居民办理公证难的实际问题。
三是狠抓人民调解,维护辖区稳定。以维护奥运稳定等为重点,充分调动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尽快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格局。
四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快司法所建设进程。下半年,我局将把司法所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没有统一配备办公设备的3个街道司法所,积极向上争取,力争获得省、市配套办公设施、司法所专项建设资金支持,使我区所有的街道司法所达到规范化标准。

左志林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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