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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总结

来源: 单位总结 
支队宣传科:

2011年以来,我队在支队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各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现就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宣传工作概况

1-6月份,大队宣传工作按照支队部署,制定《2011年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五进、专项行动、主题日宣传,积极推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创新宣传模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半年来,大队在中央级媒体上稿23篇,其中人民网13篇,法制网4篇、中国交通安全信息网5篇,省级9篇、其中甘肃法制报安全畅通周刊2篇、兰州晨报1篇、中国甘肃网2篇、中国法制新闻网4篇,市级9篇、其中陇南日报6篇、中国陇南网2篇、陇南都市网1篇,县级4篇,撰写调研文章2篇。进企业15次、进农村32次、进学校13次、开展专项行动宣传16场次、主题宣传日活动24次、制作横幅30条、印制宣传材料19100份,上交通安全课6节,开放警营5场次,张贴宣传画20张,发放宣传画册600本,西和电台随警报道9次、播放公益广告和交通安全提示31条,通过中国移动通讯向广大交通参与者群发信息6000条。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寓教于执法之中,模范遵守安全法

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寓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于执法活动之中,强化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如组织交通违法的驾驶员观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光盘;路面中队民警深入客运站场或在执勤执法纠违时对驾驶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并随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WwW.zOnGjiEFaNWEN.com

(二)抓好载体建设,丰富宣教形式。一是在大队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窗口设立宣传板块、在车管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宣传板块,配备vcd等电教设备,在大队院内设立橱窗,定期更新横幅、宣传橱窗内容,不失时机地对群众进行交通法规宣传。二是建成法制宣传一条街。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宣传。

(三)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五进宣传、酒驾专项整治行动、遮挡、污损号牌专项行动、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日、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大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通过在辖区主要路口、人员密集区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横幅,展出宣传图板,向群众散发宣传材料,集中开展了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取得了集中宣传活动的良好效果。

(四)以农村居民和“重点人群”为重点,大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针对农村居民和“重点人群”交通安全意识较低的特点,大队紧密围绕交通安全 “五进”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下乡宣传活动。定期加强对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宣传教育,提醒重点人群不要乘坐违法车辆,文明出行。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宣传警力少。目前,大队无专职宣传民警,现有警力及参与道路交管管理,进行交通专项整治,严查交通违法行为,疲于应付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宣传覆盖面难以向广大农村地区以及辖区众多且分散的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延伸。

二是民警的宣传专业技能不高。大队个别宣传民警尽管具有较强的交通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但由于未经过宣传工作专业技能的培训,缺乏必要的宣传教育工作原理、技能和方法,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行为和心理特点不了解,在实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针对性较差,难以引起中小学生的共鸣。

三是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实,存在作秀现象。部分民警对宣传工作的认识存在误区,热衷于追求进多少学校、发多少材料、受教育人数多少,照几张照片就撤人了,横幅挂上去照完照片就取了下来,宣传工作着力于表面现象,使宣传工作难以保持连贯性。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按照支队部署成立西和县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召开交通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制定联系制度,加强部门联动,把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工作做实做强,推进交通行动计划向纵深发展。

(二)配合全县加强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管理专项行动,做好农村道路驾驶人及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切实增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进一步提升农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2012年森林公安局“三基”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意见

县森林公安局XX年“三基”工作,在州、县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整合警力、做实县局、优化布局、规范建所”的发展战略和全州森林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及州局制订的“三基”工作考核标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三基”各项工作的落实,基本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三基”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基础建设,努力打牢基础根基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xx县森林公安局为切实加强对本局“三基”工程建设的领导,确保“三基”工作进展顺利,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机构更名挂牌全面落实

  按照《xx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州县森林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文机编办XX10号)和上级森林公安局的要求,xx县早部署、早行动、早安排,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工作,落实各项筹备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于XX年4月27日正式更名挂牌,完成了更名挂牌任务。

  (三)机构得到提升。机构更名挂牌之后,根据中共xx县委《关于规范xx州森林公安局xx分局机构设置的请示的批复》(富复XX14号)文件精神,xx州森林公安局xx分局更名为xx县森林公安局,加挂xx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派出机构者桑派出所。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为副科级。

  (四)体制管理。实行由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领导管理体制,党政工作以县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公安业务以县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共同管理为主。森林公安派出所是县森林公安局的派出机构。

  (五)编制。核定政法编制28名,实有民警28名。

  (六)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教导员1名(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副局长3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副大队长)。设实职副科级基层领导干部7名。领导班子和基层领导干部全部配齐配强。

  (七)硬件基础设施得到加强

  XX年以来,根据工作需要,为加强内部各项硬件建设和基层一线办案工作,先后投入30余万元,改善了森林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其中:投入24万元,购进办案用车1辆;投入3万元,购买电脑6台;投入7000余元对枪库进行加固;投入6000余元,改造停车房1个;投入7500余元,购进数码相机4台;投入10000余元,对宽带网进行改造;投入10000元,改造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完成了县局办公业务用房基础性工作,项目材料、数据已上报,力争于XX年初动工新建。通过加大投入力度,我县森林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明显加强。

  二、狠抓队伍建设,苦练基本功

  今年以来,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政治建警,加强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反腐倡廉和“五条禁令”的落实,强化队伍监督管理。二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要求,深入开展“三考岗位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制定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暂行规定,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xx县森林公安局更名挂牌以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刻剖析森林公安机关工作与科学发展观不符合的机制和要求,结合内部实际,进一步建立、修订和完善了《xx县森林公安局内部各项管理暂行规定》,新制订和出台了《责任区管理制度》、《错案追究责任制度》、《倒查制度》、《创建“平安林区”制度》、《内设机构干部任用、轮岗制度》、《工作通报制度》等,新制订的暂行规定共七章、七十条,发人手一册,适用性强、方便操作,为xx县森林公安机关工作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1〗〖2〗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

  (一)责任区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合理、规范

  按照县森林公安机关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机关工作的调整,为加强林区治安综合治理和森林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控制、管理的能力,在辖区重新划定三个责任区进行管理,进一步落实“平安林区”建设,并制定了《责任区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要求。通过落实责任区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了“一岗多责,一警多能”警务机制,逐步落实责任区的“三情四网两管理”建设,确明了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管理更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机关工作作风有所改变,民警的办案效率明显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

  针对森林公安执法质量不高,基层基础业务不规范、不扎实等问题,我局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化,案审标准化、检查制度化”的要求,坚持边建设,边总结、边提高的原则,在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从提高民警个人执法素质抓起。对民警进行林业基本知识、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森林公安业务知识培训,先后举办了各类培训3次。二是加大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力度,严格案件审查审核审批把关制度,确保了严格依法办案,保障了办案质量。三是保持严打态势,确保林区稳定。今年以来,根据林区治安形势和状况,先后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烧制木炭行动、春绿行动、护鸟行动、绿盾三号行动等,截至10月31日止,我局共受理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07起,其中:立刑事案件22起,破19起,破案率86.3,逮捕12人,取保候审11人;立林业行政案件182起,查处180起,查处率98.9;治安案件3起,查处3起,查处率100。收缴非法木材210.397立方米,收缴国家一、二级保护树木16立方米,木炭17000市斤,树皮22100市斤,桌椅8套,野生鸟类549只,蛇22条,猴子1只,猎枪6只,罚没款32.32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5万元。因工作成绩显著,XX年初,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XX年度目标管理达标单位,奖励2万元。XX年初被州森林公安局评为“全州森林公安机关XX年综合考核第二名”,奖励4000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省、州级森林公安机关投入县级和基层“三基”工程建设经费少。

  (二)科技强警投入不足,依科技破案水平不高。

  (三)民警的整体素质不高。

  五、XX年工作意见

  积极上报县局办公业务用房项目材料,力争XX年初动工新建;进一步加大我县“三基”工作落实,加大经费投入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巩固、加强、推进的思路,全面落实XX年“三基”工程建设考核指标,完成州、县交给的我县森林公安XX年“三基”工程建设工作任务。

「 1」 「 2」


2012年上半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结的报告 2012年上半年,我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总目标,积极探索交通管理长效机制,以加强事故预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为重点,紧紧抓住开展“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交通管理与服务水平,继续大力推进“畅通工程”和“平安畅通旗区”创建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通车里程和交通流量迅猛增长的客观条件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基本保持了平稳。上半年,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152起,死亡60人,受伤18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550376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27起,下降15.08%,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9.09%,受伤人数减少19人,下降9.5%,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增加11476元,上升2.13%。其中:发生死亡交通事故51起,死亡6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9起,下降15%,死亡人数减少6人,下降9.09%;发生一次死亡3人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起,死亡6人,受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45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3人,受伤人数增加1人,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增加30000元。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253起,直接经济损失折款4568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减少80起,下降24.0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20400元,下降20.86%。

  一、2011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协调关系,精心安排部署工作。

  在支队的积极争取和协调下, 3月11日上午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公安局长暨道路交通、消防、禁毒工作会议,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政府与各旗区政府签订了《2011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旗区政府的道路交通管理职责; 3月11日下午至12日,支队组织召开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对2011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并与各大队签订了《2011年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各大队也都相继组织召开2011年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2011年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4月下旬,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后,支队及时向市公安局、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两个会议精神。市公安局党委召开会议,对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进行了专题研究,及时提出了贯彻实施意见;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出了明确要求;支队通过召开会议、网上转载会议材料等形式对会议精神逐级进行传达,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对2011年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同时,上半年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及存在问题。各大队也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为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了“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

  一是积极部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支队在2011年制定执勤执法十不准的基础上,今年又制定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不间断就全市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出要求。

  二是加强培训,规范执法。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地交警部门围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这一主题,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贯彻孟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对规范执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有了明显提高。同时,支队于年初制定了规范执法培训计划,要在年内分批组织全体民警(包括协勤人员)进行一次轮训,且所有培训的民警都要参加考试、考核,以考核检验培训,以考核促进培训,以实践检验培训。3月22日支队举办了第一期全市交警系统规范化执法培训班,全市11个交警大队大队领导、岗路勤中队长、业务骨干以及支队秩序大队全体民警共计190余人参加了培训;6月1日至7日,支队举办了两期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培训班,190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员参加了培训;6月9日至11日,支队举办了全市车驾管业务员培训班,各大队分管领导、业务员194人参加了培训。半年来,全市先后有756人次参加了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

  三是狠抓协勤人员队伍管理。上半年,支队在提高协勤人员工资待遇,解决协勤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伤害保险,做好稳定协勤队伍工作的同时,又先后制定出台了协勤人员管理办法、协勤队伍教育整顿方案,并专门部署开展了协勤人员集中教育培训工作。6月份,支队组织人员陆续深入各大队举办协勤人员集中培训班5期,培训协勤人员680人,目前培训工作仍在开展中。

  四是加强监督。在全市车管服务窗口增设了办理业务的电子评价系统,正在为路面执勤民警增加录像录音装备;落实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制度,加强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加强督导检查,经常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促进了执勤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继续完善警务公开、警营开放制度,建立了每半年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行风评议部门报告工作制度和向新闻媒体、社会各界通报工作情况制度;建立了行风监督员制度,5月底前每个大队完成了聘用30名行风监督员工作。

  五是部署开展了“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按照自治区交警总队开展“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的要求,我们结合实际及时在全市交警系统部署开展了“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专门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职责,落实了工作任务,同时明确从2011年6月到2011年4月分动员部署、集中创建、交流提高、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循序推进创建活动,逐项落实创建任务,力争使队伍整体达到“平和内蒙古交警”创建标准。上半年,全市交警部门结合“大走访爱民实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狠抓民警思想教育管理,扎实开展大练兵活动,强化“一法一例,四个部令”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应用;认真贯彻落实创建活动要求,着力解决交通管理工作中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推进“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

  (三)深入推进 “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今年以来,支队深入推进 “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的实施,按月制定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明确宣传重点、任务及措施。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围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适时组织开展大型集中宣传和各类专项行动宣传;深入国省干道、专用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在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窗口、车管所办证大厅和驾驶人考验场所、城镇区街道及客运场站,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录音录像、讲解交通安全知识、设立交通事故摸拟展台,利用电子广告屏滚动播放交通安全提示信息、举办交通安全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同时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进广播、进电视、进报纸、进网络活动和“五进”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舆论氛围。上半年,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4万余条,印发宣传材料230余万份,制作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8万多张,在客运车辆上张贴举报奖励卡3万余张,利用出租车流动广告位播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3千余条,利用街头固定大屏幕电视播发交通安全宣传标语2万余条,利用手机短信播发宣传知识、提示信息25万余条,利用互联网发布交通安全信息2千余条,设立交通事故模拟展台15处。

  (四)加强路面执法管控,大力整治路面交通秩序。

  今年以来,全市交警部门严格规范执法用语和程序,强化人性化管理和服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扩大教育面,减少罚款处罚量,在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口头警告不予罚款处罚的同时,继续坚持“大发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大惩处”的严管道路交通“五大”工作举措,强化路面交通管控,科学合理安排勤务,实行工作任务量化考核,充分利用酒检、测速、电子警察和gps监控等科技设备和法律法规手段,切实加强对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巡逻管控、检查和执法力度;支队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市适时部署开展了春运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无牌车辆、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专项整治,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道路交通安全春季攻势专项行动,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专项整治,破案追逃保大庆专项行动,军警车辆和民用专段号牌车辆专项整治以及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集中整治行动,对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法超车、违法会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货车和农用运输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校车违反规定承运学生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管理。各地交警部门结合辖区实际,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不断进行了大力整治,有效净化了路面行车秩序。上半年,全市共处理交通违法210956人次,其中查处无证驾驶1526起,酒后驾驶1190起,超速行驶72316起,行政拘留1414人次。交通违法处罚量减少了28%,教育的比例增加了32%,罚款的总额减少了25%。

  一是狠抓了春运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对春运工作精心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了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春运期间,设置固定测速点205处、流动测速点340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919起,其中酒后驾驶165起、醉酒驾驶98起、无证驾驶9起、客车超员7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1719起,行政拘留107人。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2.05”全区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了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针对我市无牌、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特点,从2月11日至2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无牌、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专项整治。全市共查处无牌、故意遮挡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1465起,其中无牌685起,故意遮挡号牌起645,套牌25起,假牌14起,未悬挂号牌77起,未按规定安装号牌19起,有力打击了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认真贯彻落实“2.19”全区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开展了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92940起。其中,查处酒后驾驶545起,查处超速驾驶47363起,查处客车超员152起,查处疲劳驾驶190起,行政拘留124人,切实整治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是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指示和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从4月份开始,周密部署开展了“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进入6月份以来,按照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及时在全市部署开展了军警车辆和民用专段号牌车辆专项整治以及机动车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截至6月15日,共查获违法违规军警车辆97辆,扣留违法军警车辆18辆,收缴军警及专段号牌81副,其中军队车辆号牌16副,武警车辆号牌9副,警用车辆号牌20副,民用专段车辆号牌36副,扣留机动车行驶证23本,收缴非法警用灯具3副。

 (五)坚持不懈狠抓了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工作,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全市交警部门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作为源头责任管理的重点对象,按照支队出台的《机动车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六知二保”档案,督促客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中小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积极排查整治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中小学生校车交通安全隐患,全面落实车辆驾驶人源头责任管理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及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接送中小学生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截止目前,全市境内未发生一起涉及上述车辆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六)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实施,有力确保了重要节假日期间和各项警卫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等节日期间的交通管理实际,支队及时安排部署,强化督导检查,各地交警部门在认真分析往年上述节日交通规律特点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强化重点路段、人群密集场所和旅游线路的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确保了节日期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期间未发生一起涉及客运车辆的交通事故。

  认真对待,圆满完成了各项道路交通安全勤务工作。上半年,全市交警部门共安排交通安全勤务42批次,其中一级警卫2批次,二级警卫1批次,三级警卫7批次,其他警卫活动32批次。每次警卫活动,支队均予以高度重视,事前开会研究,制定警卫工作方案,安排足够警力,全力以赴执行,均圆满完成了各项交通安全警卫任务,受到了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

  (七)积极组织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在前几年排查治理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全市交警部门会同安监、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提出整治意见,提请政府制定和落实整治计划;积极协调、督促有关部门、道路业主对近年来排查出的还未治理的事故多发点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短缺路段、危险路段加快治理进度。在此基础上,根据全国、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全区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求,5月25日,支队制定下发了《全市2011年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全市交警部门再次会同安监、交通部门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309处,现正落实整改。

  (八)狠抓事故处理和信访控制工作,妥善处理信访案件。

  按照《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破案追逃保大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及要求,全市交警部门围绕建国60周年大庆和亚洲艺术节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化解道路交通案件、事件矛盾纠纷,积极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努力预防赴呼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一是强化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在加大侦破交通肇事逃逸积案的同时,切实加强逃逸案件现案侦破工作。各大队均制定并完善了逃逸案件侦破工作预案,确保对逃逸案件的快速高效打击。二是支队专门召开会议,梳理了近年来的信访案件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明确了包案领导、包案单位、具体责任人,并研究了应对当事人上访所采取的稳控措施。三是强化执法办案监督。支队每月对各大队进行一次执法检查,做到“事先防、事中管、事后查”,把一些不规范的执法行为和问题,解决纠正在执法初期和萌芽状态。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主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回来,在内部解决,确保全市交警部门信访隐患不出门、不扩散、不激化。四是强化信访预警工作。全市交警部门将信访矛盾隐患排查调处工作作为重点常抓不懈,不断提高预警和处置能力。从支队到各大队都建立了信访信息员制度,随时搜集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预警性信息,并负责辖区内信访隐患的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有越级上访苗头的信访隐患和不稳定因素,通过建立台帐,落实信访责任,明确具体人员和职责,限期查结,确保信访矛盾隐患能够及时妥善地化解在基层。五是强化落实回访制度。以开展 “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对群众信访案件,由包案领导主动到上访群众家中登门走访,理顺群众情绪,化解警民矛盾,增进警民感情。六是努力提高民警的业务素质。以大练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对民警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综合素质,促进民警执法水平、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七是认真落实值日警官和法制员工作制度。在全市交警部门车管、考验、事故处理岗位及岗路勤中队均配备了值日警官和法制员,认真为群众解难答疑,受理群众投诉和建议,及时、公正、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九)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

  通过建立车驾管人员绩效考评机制,对车驾管民警工作量、服务态度、出勤以及群众评价等方面进行定期考评;健全完善办理机动车、驾驶人业务资格审核制度和车驾管业务岗位责任制;严把车辆注册登记和检验关,杜绝为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落户和办理检验手续;加强对驾校培训工作的监督,完善驾驶人考试监督管理,实现驾驶人考试全程监控。目前科目二考试全部安装使用电子监控系统,科目三考试车辆正在安装监控系统。上半年,全市交警部门累计办理各类新车注册30650辆,其中汽车新车注册30129辆;年度检验机动车55944辆;办理初次申领驾驶证26919人次,受理机动车驾驶人提交体检证明29887人,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1669辆、转移登记9358辆,办理驾驶证降级、变更、补证、到期换证24343人;注销驾驶证3414人次,清理已达到报废期限机动车6829辆。受理汽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32392人次,合格21943人次,合格率为68%;科目二考试 20161人次,合格15511人次,合格率为77%;科目三考试18698人次,合格14026人次,合格率为75%。截止6月20日,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53825辆,驾驶人拥有量达到366906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7.81 %和5%。

  (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

  为切实加强信息化应用工作,上半年,支队多次专门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安排部署全市交警系统信息化应用和推广工作。4月份支队专门组建成立科技信息科,加强对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的组织、培训、指导。6月1日至2日,支队举办了第一期信息化建设培训班。支队领导、机关全体人员和大队分管领导、信息员共计94人参加了培训;深入各大队对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同时支队将信息化应用纳入业务考核,定期通报工作量并排名,确保交警队信息平台在大、中队的使用率达到100%,70%以上的交通管理业务在采集、使用、维护上实现信息化流程;

  (十一)狠抓了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贯彻落实。

  为满足群众需求,支队不断改进、创新车辆、驾驶人管理服务机制,在近年来陆续推出增设业务窗口、首问负责制、延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流程、增设排队叫号系统、咨询服务区、休息等候区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基础上,又将经过培训的20名业务导办员安排在服务区解答群众的疑难问题、帮助填写表格和办理相关事宜,方便办事群众。今年以来,部交管局、市公安局先后推出了“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和“三十条便民利民措施(其中涉及交通管理七项内容)”,支队又推出“保增长、保民生”五项惠民措施。为抓好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贯彻落实,支队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支队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通过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间进度要求,目前各项便民利民新举措已全部落到实处。

  车驾管业务方面:“一窗式”综合服务6月下旬起全面实行;驾驶证、行驶证补换领和驾驶证审验业务已于6月20日正式下放到各旗区车管所;除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校车、中型以上客车以外的国产车登记业务,也于6月20日先期下放到目前具备条件的准旗车管分所;在离支队偏远的鄂前旗正筹备设立科目一考场;各大队还定期组织民警下乡为农牧民集中办理摩托车登记、检验及其驾驶证申领等业务,做到了为群众上门服务。

  执勤执法方面:支队已与市内几大媒体建立协作机制,运用多种形式发布交通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服务;进一步完善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系统,正研究开发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系统;年内,还将在东胜区的商业中心、社区、大型企业等场所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为群众提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同时在各旗区大队、车管所设立违法查询处理窗口,方便群众办理事。

  事故处理方面:全市交警部门已与卫生、消防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进一步深化事故快速处理机制,积极筹划在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室,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建设。

  (十二)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队伍管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一是通过“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进一步拉近了警民关系。从2011年12月下旬开始,支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在全市交警系统深入开展了“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支队成立了以王景山副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3次精心拟制并修订活动实施方案,2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各大队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大走访”活动期间,支队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均走访5个以上对象,支队民警走访对象均在3个以上。走访驾驶人3906位、回访当事人463位、走访交通事故受害人325位、走访运输企业65个、走访客运站95个、走访用工单位和劳务市场269个;开展警营开放24次,组织不同层面警民座谈17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监督员、廉政监督员、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警营,吐心声”,并通过调查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一线民警汇报工作、开设征求意见电话热线、悬挂征求意见箱等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交警部门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03条。支队机关邀请人大、纪委、宣传、安监、教育、交通、客运、企业、新闻等30多个行业代表进行了专题座谈,并向社会公开“大走访”的目标、内容、措施、方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慰问了58个生活困难民警家庭和355个困难群众家庭,共为群众办实事、好事429件(次)。

  二是积极部署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支队党总支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从2011年3月底至8月底,在全体党员民警中部署开展了学习实践活动。为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党总支书记王景山任组长、支队党总支副书记乔治国任副组长、支队其他党总支委员为成员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在学习调研阶段,支队严格执行学习纪律,确保学习人数一个不缺;严格规定学习时间,确保学习课时一次不少;严格规范学习内容,确保学习篇目一篇不漏。同时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级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提出工作改进意见,有效保证了第一阶段工作有布置、有安排、有组织、有检查,高质高效按时完成。目前,学习实践活动按照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要求正在扎实开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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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扎实开展了苦练基本功活动。全市交警系统积极推行“战训合一”模式和科技练兵,完善以经常性普训、阶段性集训、年度性专训为主要形式的长效练兵机制,不断掀起苦练基本功高潮。年初,支队对苦练基本功工作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方案,进行了全面部署。为了确保苦练基本功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支队专门成立了以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王景山为组长的苦练基本功训练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交警系统苦练基本功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将民警苦练基本功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全市各级交警部门按照支队的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循序渐进的开展了岗位练兵活动。在练兵活动中,全市交警系统各单位采取集中强化、分组消化、个别辅导等形式,组织开展了岗位业务技能和民警体能的强化训练。6月9日,支队又下发了《关于全市交警系统进一步加强岗位大练兵活动的通知》,对后半年练兵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以崭新的精神风貌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和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的到来。

  四是认真开展了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3月份,支队在全市交警系统部署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通过学习提高,查摆剖析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大力整改,进一步打牢了民警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了民警组织性、纪律性。   

  五是全面安排部署了全警“背法条”活动。为切实提升交通民警熟记、理解法律法规的水平,按照自治区交警总队《关于开展全警“背法条”活动的通知》精神,3月份,支队在全市交通民警(包括协警)中部署开展了“背法条”活动。全市各级交警部门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举办法制讲座、下派服务队等方式,扎实深入开展了学法、背法活动,并组织进行了严格的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上半年,全市交警系统共组织举办“背法条”闭卷考试22次。

  六是建立并实行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为全面、客观评价全市公安交警系统整体工作实绩,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和队伍正规化管理水平,支队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11年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绩效考评办法及考评细则》,对各大队和机关各科、所、队、室工作实绩及全体民警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评。力求通过绩效考评,落实奖惩,从而充分调动全市交通民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强化民警责任感,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推进交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2011年上半年,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及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交通民警的辛勤奋战和不懈努力,全市各级交警部门进一步挖掘潜能,克服困难,奋发进取,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使交通安全形势基本保持了平稳。但由于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仍呈多发、高发态势,加之主客观方面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诸多矛盾和问题仍然存在,使我们面临的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今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任务仍非常繁重。客观上,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公路通车里程和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加,交通流量大幅上升,同时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不高,交通职业道德差,交通违法行为十分普遍等因素的存在,使道路交通安全潜伏着诸多隐患,势必造成交通事故多发;主观上,管理部门的积极应对措施跟不上,宣传教育不到位,交通管理工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缺乏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设施,落实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同时,一些管理部门交通安全责任落实不力,也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谐造成了不利的影响。通过对上半年工作总结、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平安畅通旗区”创建工作进展不均衡,整体效果不明显。

  (二)“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启动实施已来,部门之间合力不强,成效不明显。

 (三)对开展“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抓的不深不细,工作进展缓慢,与上级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个别交警大队领导精力不集中,抓工作还不深入、不细致,造成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漏洞。

 (五)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虽然不断加大,但目前整治工作进展缓慢,一些交通安全隐患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有效解决,道路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

 (六)受交警体制变动和警力、经费保障等因素影响,基层民警的思想波动大,工作积极性调动不起来,有效的工作激励机制难以建立,许多好的工作措施难以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已进入夏季事故预防工作的重要时期,我市也将于8月份承办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建国60周年大庆也进入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将更为严峻,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将进一步加重。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建国60周年大庆和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安保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为此,下一步我们要紧紧围绕保稳定、保安全、保畅通这一主题开展工作。

  (一)继续抓好全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全国、全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了一些硬指标、硬措施,公安部和市公安局也推出了交通管理服务群众十项措施和便民利民三十条措施,我们要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制定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会议要求和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尽快落实到位。

  (二)继续抓好路面交通秩序整治和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公安部关于开展夏季事故预防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继续大力开展好机动车涉牌涉证整治、不系安全带整治、危险化学品车辆安全集中整治、客运安全集中整治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路面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在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同时,加紧督促有关部门整改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力争到年底整治率达到90%以上,二级以上等级公路、主要旅游公路的限速、让行、指路标志设置率达到80%以上,公路干线标志标线设置率达到90%以上,城市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率、完好率达到100%。

  (二)全力以赴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和亚洲艺术节交通安全保卫工作。全市各级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建国60周年大庆和亚洲艺术节的交通安全保卫备战工作,不断完善交通安全保卫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安排好执勤警力和车辆,确保建国60周年大庆和亚洲艺术节期间道路交通的绝对安全,做到万无一失。

  (三)大力推进“平安畅通旗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各级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交通安全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创建有关工作的协调,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有效的开展。力争年内全市8个旗区全部达到自治区级标准;争取年内再有1—2个旗区建成国家级“平安畅通县区”。

  (四)继续加强重特大事故预防工作。在严格规范执法用语和程序,强化人性化管理和服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扩大教育面,减少罚款处罚量,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口头警告不予罚款处罚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路面交通管控,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市交警系统要进一步精简机关,充实一线警力;多方筹资购置巡逻车辆、移动电子警察、酒检仪、雷达测速枪等装备,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的管控能力。采取固定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白天与夜间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路面执勤,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强超硬会、逆向行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路面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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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扎实深入开展 “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通过开展执法培训、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强化执法监督等方式,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按照自治区交警总队开展“平和内蒙古交警”形象创建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循序推进创建活动,加快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和创建工作任务,力争使队伍整体达到“平和内蒙古交警”创建标准。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步伐。按照《全市交警系统深入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启用警务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切实抓好信息化培训、应用、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确保交警队信息平台在大、中队的使用率达到100%,70%以上的交通管理业务在采集、使用、维护上实现信息化流程;力争到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金盾工程”二期确定的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任务。

  (七)加强队伍管理,确保队伍内部稳定。继续扎实深入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走访”爱民实践活动、大练兵活动和民主评议行风等工作,进一步规范队伍内部管理,树立交警队伍良好形象,确保队伍全年无违法违纪。

  (八)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认真落实支队领导包旗区,大队领导包区域,中队领导包线路,一般民警包路段的路段承包责任制,全面推行交警系统绩效考评办法,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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